火热的白天终于走了,傍晚,晚霞突然出现在窗外,占领了整片天空,正坐在宿舍随意翻书,忽觉眼角一亮,满天红晕,惊喜随之而来。
丢下书凭窗远眺,橘红色的光晕充斥了整个视界,十分浓稠,仿佛凝固的黄色果冻一般,光粒随意洒落在树叶上、路面上、路人的头发上,黏附在宿舍楼粉色的墙面上不肯脱落,和刚打开的路灯光争风吃醋,誓要比一比谁的颜色更让人迷醉。
在整块果冻中,尤以天边那几朵浸透颜料的霞云最为炫目,那是光源所在之处,是烧的最旺的地方,像是果冻里头含着的深色果粒,最让人垂涎;又像是儿时玩的弹珠里面的彩色填充物,是一席盛宴最精华的一道菜。
晚霞虽美,可它只出现在黄昏,我心底里是不怎么喜欢黄昏的,甚至有点排斥。尤其是一个人的黄昏,极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心里许多繁杂的情绪经它这么一勾引,确是不得不跑了出来,随着它一起消沉、凄鸣。
小时候心性简单,却喜欢浓墨重彩鲜艳的物什。衣服要花的,糖纸要彩的,书本有有插图的,生活要五颜六色,不断折腾的;长大后却不然,许是身边复杂的东西太多了,反倒希望多点简单直白,如今是衣服要简洁,最好是一色,至多不过三色,书要简单易懂,人要简单直爽,生活要简单朴素,一切以简单为主,贯彻到底。
而黄昏在我心中,恰恰不是什么简单的东西,它狡黠、虚伪、沉闷、滥情,不好相处。要不怎么会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之说呢?
每当白昼收拾了妆容,渐渐隐去,它便要粉墨登场了。它把天空用幕布遮起来,又把阳光弄得病恹恹的,毫无精神,还把它那丑陋的信徒——乌鸦、蝙蝠什么的都放出来到处肆虐,扰得人心神不定。它把气氛、颜色都弄得很尴尬,不是直接的白,也不是干脆的黑,而是朦朦胧胧、不痛不痒的橘黄色,让人压抑、昏沉、烦躁不安。
它是不够干脆的,不清不楚,不明不白,这就很容易把人心底那点同样模糊不清、粘稠稠、藕断丝连的心绪给揪出来,疯狂生长。这时候你可能不会联想到“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么遥远缥缈的场景,设身处地地,你只是想喊出来,大声喊出来,把思乡喊出来、把念人喊出来,把孤独寂寞喊出来,把生活的种种心酸喊出来,把踌躇不前的黄昏喊走,把这欲来不来的夜晚喊出来,刺透霞光,直冲云霄。
自离开父母生活,我常常独自伫立看着远山暮色,看着寒鸦嘶鸣掠过,或倚着门框、或独坐庭院,静静地等待,夜晚降临。夜晚比黄昏更给我安全感,它的给包容一切,你尽可以卸下所有伪装,寂寞或孤独,悲伤或喜悦,它都可以装作看不见,你可以从容地舔你的伤口。可黄昏却没有这般通情达理,在它面前暴露自己是不明智,是愚蠢的,它并不理会你的哀伤,你的凄楚,你的空虚你的冷,它更愿意把这些扩散,放大,给你营造气氛,它似一个深不可测的泥淖,等待着你不点点陷进去,拔不出来。在你真正入了它的圈套时,它又十分狡黠的走了,夜幕降临,你兀自哀伤去吧!
舍友这会十分兴奋地拿了手机去楼顶拍照,他邀我一起,夕阳暮色,无限美丽。我抬头望了望,笑笑,并未应邀,他便独自往楼顶冲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为这种义无反顾所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