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明鸢
我喜欢坐在山顶看太阳,从日出到日落。
第一次与她招手是个明媚的午后,慵懒地走着,用手遮住她热烈,温暖的微笑,也算是第一次与她相识,后来我很少与她打招呼,她喜欢将秘密藏在光影里,我选座以光为依据,所以我喜欢王家卫的电影。我依稀记着那次窗帘被风吹起时,光与影的热烈交融,我第一次尝试录像,老师是我录像的“主角”。
阳光有种莫名其妙的触感,所有镀着光的物件都有种喜人的质感。有时她欢喜,我也跟着欢喜;她悲伤,我也跟着悲伤,还记得好几次她号啕大哭,把我家哭成了海,我倒不跟着悲伤,反而有种莫名的喜感。后来我长大了,她的事也开始与我无关,她喜欢看着我写字,我的字也将她的模样绘出。
有时我会花上很长时间去看太阳,她喜欢晚霞,有好几次云彩醉得迷人,我想用手机记录,却拍不出原本的效果,我也没有相机,她说:这样也挺好,保存不下来的东西都记在心里。我会在日落一半的时候离开,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颗粒看光影中显得有些梦幻,我陪不了你了,我配不上你的浪漫。
她说:我见过你很多次。
我说:我也见过你很多次,在抖音上。
她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你那时喜欢橙色,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变成赤热的橙。
我说:你又能陪我多久。
她说:从一百三十四亿年前,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
我想了想也是,走了,回家吃饭。
影子被拖了很长很长,看到影子的时候,我笑了。
后来我很少上山,也很少看影子,我有时在想夸父为什么追日,小王子到底看了多少次日落,谁又能收集刚好一百零四次日落,为什么我看着质能方程会出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