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激励和保留人才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重点内容之一,在设计薪酬体系时,须考虑实现吸引、激励和保留人才的作用。
薪酬体系设计,要兼顾内外平衡,对外具备竞争性,对内具备公平性和激励性。在内外间,非选择哪个更重要的话,对内公平性和激励性更重要。
薪酬结构是薪酬体系的一个子模块。除达到吸引、激励和保留人才作用、内外平衡原则外,还要贯彻付薪理念:提倡什么,奖励什么,越做到什么,越奖励什么。
总体上,薪酬由三部分构成:
薪酬总额=固定薪酬+浮动薪酬+福利
(1)固定薪酬
固定发放,几乎不与公司经营状况挂钩,保证员工基本生活水平,起保留作用。
常见代表:
001 岗位工资:为不同的岗位价值付薪
002 技能工资:为个人不同知识、技能、经验付薪
003 工龄工资:为不同资历、忠诚度付薪
004 学历工资:为不同学历付薪
005 补贴:为工作产生费用付薪
(2)浮动薪酬
浮动发放,常与业绩或公司管理重点等挂钩,起激励作用。
设置浮动薪酬一定要放入公司目标、经营业务中。
常见代表:
006 绩效工资:为实现公司不同业绩、个人不同业绩、贡献付薪
007 销售奖金(提成):为销售业绩付薪
008 奖金:为实现成果、超业绩(如超利润等)的不同贡献付薪
009 股权计划:为中长期激励,为统一团队、个人与企业长期发展付薪
010 项目奖:在实现项目产值或进度或降低风险等,为项目团队整体合作、效率、个人贡献等付薪
011 成本节约奖:为节约成本付薪
(3)福利
法定福利: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起保留作用
额外福利:视公司具体情况,起激励作用
薪酬结构常同时体现多个付薪理念,可以同时为岗位、能力、业绩、资历等付薪,也可以同时为岗位、资历、学历、业绩、项目进度等付薪,每个付薪理念会有重要、次要顺序,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侧重点。
举例:
A类 管理序列人员
从事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职责,并有一定职务的人员,如中层、高层。其承担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职责作为主要的付薪依据。
可设计薪酬结构为:
年薪=001岗位年薪+006绩效年薪+008奖金/009股权计划+005补贴+福利
B类 职能序列人员
从事某个方面的职能管理、生产管理等职能工作且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独立管理职责的职位。其承担指导、监督、督促执行、辅助、支持等方面的职责作为主要的付薪依据。
可设计薪酬结构为:
薪酬=001岗位工资+003工龄工资/004学历工资+006绩效工资+008奖金/010项目奖+005补贴+福利
C类 技术序列人员
从事技术研发、设计等工作的岗位,表现为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其具备的专业技能、对业绩贡献作为主要付薪依据。
可设计薪酬结构为:
薪酬=002技能工资+003工龄工资/004学历工资+006绩效工资+008奖金/010项目奖/011成本节约奖+005补贴+福利
D类 营销序列人员
从事专职销售或市场开拓等工作的岗位。其业绩贡献作为主要付薪依据。
可设计薪酬结构为:
薪酬=001岗位工资+007销售奖金(提成)+010项目奖/011成本节约奖+005补贴+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