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山间清爽的风,如古城温暖的光,从清晨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在去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之前,已经完全忘记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只记得里面燕子和猪头的故事,也许是我和猪头太有共鸣了吧。
我也有一个燕子一样的朋友,叫又青,但不姓程。长得很漂亮,从小到大都冠着校花的头衔。我们除了朋友,还有另外两个关系,邻居外加同学。
当然,她和燕子不同是,她不会被冠上偷钱这个坏名声,而我,也就没有猪头那么幸运的去英雄救美!燕子虽然和我是邻居,但我们两家家境却完全不同,又青家里很有钱,他爸爸是某个公司的经理,而我家却是平平。之所以我们会做邻居,完全是我爸妈为了我当时能上个好学校,借钱加贷款买的现在这个房子。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是一个下雨天,家人吵吵闹闹的忙乎着搬进新家,她穿着鹅黄色的雨鞋打着鹅黄色的雨伞🌂 在楼下踩水坑,呵呵的笑。那时候我还小,不知为什么想到了用出水芙蓉这四个字去形容一个小女孩。可能是那时候文化不高,也可能是和我妈一起言情剧看太多。总之就是那一天,我一见钟情了她。
至今,我还记得那天的日子,6月18日。当然,绝不是我痴情,因为我家墙上的挂着搬进新家那天老爸写的家训,下面注明6月18日。
搬家安顿好后,我就被爸妈送到了所谓的好学校,很幸运,我和又青一个班级,又恰好在她的后桌。所以,那时候我每天看着她的后脑度过无聊的上课时间。虽然住在她家楼下,但是也没有怎么说过话,直到初中毕业她和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桌子往后点,我腿都进不去了。
所以那个时候,我总是会故意的把自己的桌子往前一那么几公分。
如果说初中时期,什么会被定义成喜欢❤️ ,那可能就是,为了让你回头看我一眼,故意作弄就是喜欢;知道你喜欢吃零食,偷偷的留给你一半,就是喜欢;知道全班级男生都喜欢你,在他们面前故弄玄虚,就是喜欢;不敢当面告白,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给你的情书,就是喜欢。
而我,在初中时期,喜欢你,只有我自己知道。
但我庆幸的是,感谢我爸妈让我住在你家楼下,感谢老师,让我坐在你的后桌,每天看着你的后脑勺听课,考上了和你同一所重点高中。
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对,在高中,每个孩子都是发情期。
没错,上了高中,看着身边的同学,晚自习偷偷摸摸的在小树林牵手,红了脸,说了海誓山盟的誓言。我羡慕了,也想偷偷摸摸的和又青谈一场牵了手就能永远的恋爱。
如果说校花的特权,那就是,无论在哪个时期,都是所有男生幻想的对象。所以,又青自然不缺追求者。而我,也不再像初中时期,傻傻的看着她后脑勺。我会主动和她聊天,说话,一起上下学,围绕她身边,班里人都能看出来我喜欢她。
在高二那年,我们学校转过来一对学生,据说是从其他学校打架开除转到我们学校的,来到我们学校开始疯狂的追求又青,而那个和他一起转校的女生是他的女朋友。
高三那年,大家都安静的在教室里上晚自习,突然走廊里有学生大喊,我们所有人冲出教室,看见那个女生拿着小刀指着又青,我冲到又青身边,用身体护着又青,大喊,你别过来,谁也不能伤害她。那个男生也来了,女生哭着说着他们的往事,什么在之前的学校为什么被开除,什么对不起她,再吵吵闹闹中,我看见那个女生拿刀刺过来,在我倒下前,我仍然清晰的记得我要保护好又青,模糊的听见周围的同学大喊,血,血,模糊的听见教导老师大喊那边的同学干嘛呢,模糊的听见救护车的声音。
我光荣的做了一回英雄,只是付出了代价,再也不能画画了。在医院,又青和他的父母来看我,他爸在走廊特别感动又愧疚的握着我爸的手说一些感谢的话。我和又青在病房里,她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好像哭过。
我扯着手疼的笑,对她说,你坐啊!
她说:对不起,谢谢你。
谢什么,我们初中就认识,也算青梅竹马,我不保护你谁保护你。而且,你可能不知道,我初中就喜欢你,呵呵,也算圆了我当Superman的梦。
我知道。
我没和他在一起。
这是又青和我说的最后两句话。然后她就不见了。我出院后,又青转学了,也搬家了,那两个转学生又被开除了,而我再也没有画过画。
同时我也成了学校的名人,大家会指指点点的说,就是他,替那个绿茶婊挡了一刀,你看,画画都画不了了,怎么样,那个绿茶婊不还是转学了。
她哪有什么错,自愿替她挡刀的是我,毁自己前程的也是我,而她,也不是绿茶婊,在没有了解实情的时候,你们凭什么乱下结论。我总是想对这些人大喊,可又有什么用,这样的人,即使解释了,也会继续嘲笑你,因为这个世界总会有这样的一群人,当着吃瓜群众,乱下结论,恐怕这个世界太消停。
就这样,我在这样议论的环境中过完了高中最后时期,我很庆幸又青转了学,如果她还在,如何听的下这些流言蜚语。
最终我还是考上了美术学院,学的美术学,我就是想让大家知道,她并没有错,即使我的手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即使握着笔的时候会抖,但我还是考上了,她,并没有耽误我。
在大学,我的书桌上有一个日记本,是又青的。是搬进她家的住户扔到垃圾箱旁,被我捡了回来,里面第一篇日记内容是:
6月18日
今天,下雨啦☔️ ,我们家楼下搬来了新朋友,我穿着最喜欢的黄色雨鞋在楼下玩,可是新朋友并没有和我说话,不过我喜欢他手里抱着的洋娃娃。
我翻到她日记的最后一篇写下:
11月19日
外面下起了小雪,想起了那年冬天,也是下着雪,我踩着你的脚印👣 ,跟着你的步伐走到学校。
寝室里吵吵闹闹,拿着手机看校花,说着哪个哪个长的漂亮,拉着我让我选一个投票,我抬眼望见了你,还是穿着鹅黄色的毛衣,照片里的你,似乎还是小时候的模样。室友嘲笑我,见了美女怎么眼圈还红了。
我夺过手机,看了软件,扔了回去。拿了自己手机,打开全民校花的页面,找到你,在你的主页下方留言:还是老样子,还记得我么?6月18日,手里抱着洋娃娃的那个小男孩。
若你能遇到穿着鹅黄色衣服的女孩,请你告诉她,有个男孩子再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