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为人,活着就已经是万幸了」
文/贾同学|图/贾同学
小时候总会问自己,“人为什么活着?”。
当时是想不明白的,随后便会自嘲道,活着就好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这么哲学的问题,还是留给哲学家好了。
第一次看余华,是2016年的青岛,在如是书店买了一本精装版的《兄弟》。要知道,看余华的书,是要有十足的心里准备的,当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在他的笔触下直面人生的艰难、人性的丑恶以及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时,会看的异常痛苦与压抑。
但自从《兄弟》之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便看完了《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他笔下的徐福贵、李光头、许三观都是卑微到底的小人物,没有花前月下和风花雪月,有的只是卑微到残酷的人生。
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今天趁着下班回家,终于第二次看完了《活着》。
当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是做好心理准备了的,因为是二刷。但当我再次看到福贵和黄牛在“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歌声中渐渐远去的尾声,心中的躁动和不安难以压抑,迫不及待的想写点什么,点上支烟,想写点文字。
《活着》讲述了地主家的阔少爷徐福贵的一生。年少时嗜赌成性,败光了家产,父亲被气死。贫困的生活中外出为母亲求医,被国民党抓取充当劳力,再次回到家时,母亲病故。妻子家珍将儿子有庆、女儿凤霞拉扯大,凤霞因高烧成了哑巴,但有庆尚且聪明伶俐,一家四口倒也活着。本以为日子越来越好,但悲惨的生活却刚刚开始,亲人的一一离去,最终仅留福贵和一头老黄牛飘荡在这人世间。
余华的笔尖是冰冷的,他一次又一次的把福贵的生活推向美好,当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以更好的姿态迎接明天的太阳的时候,灾难降临。让家珍失而复得,让有庆长跑第一,让凤霞嫁给城里人,在卑微的生活有了一丝曙光之后,厄运降临在这个家庭,突然间的死亡,笔尖直戳心窝。
留下我们满脸错愕。
我承认在看书的过程中,不止一次的留下泪水。
有庆是第一个死的,多么可爱质朴的男孩子啊,贫穷、饥饿以及福贵那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他对这个世界丧失希望。视那两只羔羊为生活的希望,每天为了割草、喂羊、上学,光着脚丫子来回奔命。当他在长跑比赛中获得全校第一的时候,我以为生活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看到他站在终点线上以胜利者的姿态冲着福贵笑的时候,我甚至嘴角也会上扬,多好。
然后,猝然死去。
竟然因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活活抽血抽死!一个农民的儿子在他们看来就不是命,只是一袋血。
在小说的最后,我已经经历了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春生等等等一系列人物的死亡,看到福贵和八岁的外孙苦根相依为命。心中奢望到,留下一点希望吧,一点点就好,给这个悲惨、灰色的世界一点曙光吧。但事实却是苦根因为一场大病之后,因为福贵的怜爱照顾被豆子撑死。
所以在悲惨的故事最后,福贵在经历了一生的死亡之后,依旧活着。在绿荫下、田里间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时候,眼里流露出的神色,分不清是悔恨还是欣慰。
此时的福贵,或许已经明白了,生而为人,能够在世上走一遭就已经是足够了。身边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即便是抓的再紧的东西,命运偶尔也会给你开个玩笑,让它从指缝间溜走。福贵赤脚在洒满盐与石子的路上走来,经历了家破人亡白发人送黑发人最终孤老终生。我知道我体内似乎有股力量或者热血在沸腾,因为在这个年代,我们最不珍惜恰恰是福贵一生都奢望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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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远离上世纪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未曾有过饥饿和困顿,福贵的一生让我的双手在打字的时候有些颤栗,内心有些惶恐。合上这本书的时候发现,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酷,可能远比我想象的要惨烈的多。但是,生而为人,活着本就很幸运了。
我们因为活着,才能去面对生活,追求所想,
追求人生价值和意义的前提是——活着。
所以,
尽管你现在的生活不尽如人意,
你想要的东西还没有的到,
你的梦想还离你很远,
但是,请不要沮丧和哭泣。因为你本身已经做到了生而为人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那便是——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