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不知何时有了一株玫瑰,它是极其美丽的,在我看来。但令我奇怪的是,从没听人谈起过这株玫瑰,大抵是被不远处的梧桐树遮盖住了气象。这梧桐树生得俊秀非常,傲然挺立的身姿,似乎把天地都能够囊括。要说这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便是树下总是横卧着苍老的狗。
它的身躯并不显得高大,却有着一股不可忽略的、似乎所向披靡的气势,把身下的草叶倾轧碾碎,显出强势的感觉。狗仗人势,怕也不过如此了。只是可怜了这草,白白遭受这样的污辱,怕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有些奇怪,每每路过都不由遐想,为何这梧桐树扎根的地方,有着这么一株混水摸鱼的玫瑰。
她与我争辩道:“树有树的生活,草有草的生活。你们总是把自己标榜为参天的巨树,想要广蔽天下,可到头来才发觉,这算什么树呀,只不过是一株高些的草罢了。就像辣椒、还有蕃茄,只不过是比旁人挺立了些,又哪里能说是树,归根到底,也不都是草吗。”
我顺着声音,朝着花看去。它还是气冲冲的。而远处的那些梧桐树,似乎与这些并无关联,它们还是迎风伸展,为别人遮风挡雨,却不知道心中怎么想的。
树木像是神庙中的罗马柱,看似并肩同行,却又各自平行。到最后,还是这株花,那团草有些亲近可人。旁人总在疾呼,说他们依人作嫁,随声应和。可这到底是谁的想法?
梧桐树站得高,看向下方,自有想法。而那辣椒与蕃茄,与草相比,也算得上高挺,自有本事,便觉得自己也需要表出些看法。于是这草便被定了性质,它是一种没有主见的植物。
一道阳光刺向我的眼睛,玫瑰被笼罩在阴影里,又飘来了一朵云,于是梧桐的阴影便消失不见了。心比天高,到头来也不过一场空。诗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火把一切都点燃,可小草也能随着春雨,再次焕发生机,可梧桐树就只得作古了。
我走向那株玫瑰,它依在一株梧桐树边,绿得油润,惹人眼,却找不到红花。我只好摘取一片玫瑰的叶子,却发现它大得出奇。一抬头,那遮天蔽日的梧桐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没有半分生机。回首才发觉,我手中并没有玫瑰叶,原来从来没有过玫瑰,只有梧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