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罗盘》,顾名思义,讨论的是刑法相关的内容,但相关法理是相通的。其中闪烁的人文精神,更是值得一读再读。此刻,让我读出声来——没有人能够靠着自己掌握绝对的真理,任何权力都有出错的可能,谦卑是一切权力的必修课。这种态度,在我看来,比熟读法条文本要重要得多。特别是法律人要经常读,因为,法律人不是法律机器人,需要有人的感觉,人的温度,也要接受人的局限。
那么,不是法律人还能不能读这本书呢?“我们不能以立法的方式将道德订为法例,但我们却可以调整行为。法律的规定可能无法改变人心,但它能管制那失丧了良心的——法律不能使一个雇主爱我,但它能管制他,使他不能因为我的肤色而不雇用我。”马丁·路德·金所言,本书引用的恰到好处。我想,即使是非法学专业人士,如此这般地读来,也能对法律到底管什么、能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有一个浅显易懂的第一印象。愿“做法治之光”的罗老师诚不欺我。
多说一句,《刑法罗盘》看起来比《圆圈正义》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