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本经济法核心就三件事:
1. 什么事合法、什么事违法
2. 谁负责、负责到什么程度
3. 流程先后、时间节点、比例数字
我把全书拆为:民法基础、商事三法、证券、破产、票据、涉外、国企、仲裁诉讼。
一、民法基础(所有商法的底层逻辑)
1. 民事行为效力(考试超级高频)
有效
三个条件:人正常、意思真、不违法
- 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 自愿真实、没被骗没被逼
- 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自始白搭,永远无效)
记住4句大白话:
1. 违法的、违规的 → 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代孕、赌债协议)→ 无效
3. 恶意串通坑别人 → 无效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8岁、完全精神病)→ 无效
可撤销(一开始有效,你可以选择撤不撤)
四类情况: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 被骗、被逼、理解错了、对方趁你惨压榨你
- 不撤销就有效,撤销就自始无效
- 撤销有时间,过期作废
效力待定(暂时悬着)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岁)超能力签约
2. 无权代理(没授权替别人签字)
→ 需要权利人追认才有效,不追认直接作废
2. 诉讼时效(只考3年、20年)
- 普通时效:3年(欠钱、合同纠纷全部通用)
- 最长时效:20年(无论你知不知道,超过20年不保护)
时效不是“不能起诉”,是对方可以合法赖账。
时效中断(重新算3年)
起诉、发催收、对方承认欠钱 → 清零重算
时效中止(暂时暂停)
最后6个月遇到天灾、失联、不可抗力 → 暂停计时,障碍消失接着算
二、公司法(整本经济法最重要、分值最高)
1. 两类公司核心区别(必考对比)
有限责任公司(小企业、人合)
- 股东人数:1-50人
- 股权转让:内部随便转,外部转要其他股东过半同意
- 私密性强、不强制公开财报
股份有限公司(大企业、资合)
- 发起人2-200人
- 股份自由转让,不用别人同意
- 公开性强,上市公司必须透明
2. 注册资本常识(认缴制)
- 不用实缴、不用验资
-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没缴完就破产,股东要补足认缴资金
3.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谁管什么?
股东会(最高权力:老板们)
管大事:改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利润分配
董事会(执行层:管理层)
管日常经营、聘任辞退高管、定方案
监事会(监督层:纪委)
不干活、不经营,只监督,不能兼任董事、高管
4. 董事、高管绝对禁止做的事
1. 挪用公司钱
2. 私自担保、私自出借资金
3. 自营或帮别人做同类竞争生意
4. 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资产
违规所得全部归公司
5. 股东权利&兜底考点
- 查账权:有限公司股东可查会计账簿,股份公司不行
- 分红权: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缴出资比例
- 代表诉讼:高管坑公司,公司不追责,股东可替公司起诉
三、合伙企业法(简单、送分题)
1. 普通合伙 VS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GP)
- 无限连带责任,亏钱兜底
- 可以管经营、签字、执行事务
- 人没了、退伙影响大
有限合伙人(LP)
- 有限责任,只亏出资的钱
- 不能管经营、不能对外签字(否则变GP,无限责任)
- 股权随便转、继承不受限
2. 核心禁忌
1. 国有独资、国企、上市公司不能当普通合伙人(不能无限兜底)
2. 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四、证券法(上市、融资、炒股合规)
1. 公开发行条件(人话版)
- 持续赚钱、治理规范、财务真实
- 无重大违法、无虚假财报
2. 禁止内幕交易
内幕人+内幕信息+提前买卖 = 违法
小道消息、听人说、内部未公开信息,一律不能交易
3. 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
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造假、瞒报、延迟披露 → 行政处罚+赔偿投资者
4. 短线交易(必考)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
6个月内买完卖、卖完买 → 收益全部没收归公司
五、破产法(非常有逻辑、几乎不用背)
1. 什么时候破产?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 破产三大程序
1. 破产清算:直接变卖还钱、关门
2. 破产重整:救活企业、调整债务、延期还钱(企业继续干)
3. 破产和解:债权人和企业协商打折、延期
3. 破产清偿顺序(超级必考、死记)
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 职工工资社保 → 税款 → 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最后分钱,不够按比例分
4. 破产前1年内可撤销行为
低价转让、无偿赠送、提前还债、放弃债权、不合理担保
→ 管理人可以全部追回财产
六、票据法(最难但最有套路)
1. 三票区分
- 汇票:银行/企业开,远期付款,可承兑
- 本票:只有银行本票,自己开、自己付
- 支票:企业/个人开,见票即付
2. 票据核心原则
票据无因性:
合同有没有纠纷、货好不好,不影响票据效力
只要票是真的、签章合规,就必须给钱
3. 背书规则
- 背书必须连续
- 禁止附条件背书(附条件=条件无效,票据有效)
- 部分背书、分割背书:直接无效
4. 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挂失止付 → 公示催告 → 普通诉讼
七、合同法(民法典合同编,生活+考试通用)
1. 合同成立
要约(我想要)+ 承诺(我同意)= 合同成立
2. 合同履行原则
有约必守、诚实信用
3. 三大抗辩权(人话)
1. 同时履行抗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不做我也不做
2. 先履行抗辩:你先义务没做完,我就不做后面的
3. 不安抗辩:我先做,但你要跑路、破产、转移资产,我可以暂停履行
4. 定金必考
- 定金上限:主合同20%,超出部分不算定金
- 违约罚则:收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付定金方违约不退
- 定金和违约金:二选一,不能同时要
八、涉外经济法、反垄断、国企、仲裁诉讼
1. 涉外
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外,内资外资待遇一致
2. 反垄断
禁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
不是大就违法,利用地位欺负人、搞垄断操作才违法
3. 仲裁&诉讼
- 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不能再起诉
- 诉讼:两审终审,一审不服可二审
- 有仲裁协议,法院直接不受理
九、全书应试底层口诀(万能提分)
1. 人不对→效力待定;意思不对→可撤销;内容不对→无效
2. 商事三法:公司看章程、合伙看人、证券看披露
3. 破产顺序:费、债、工、税、普
4. 票据:形式合规即有效,原因纠纷不影响票权
5. 所有“恶意、串通、违法、造假”一律从重、无效、追责
十、备考极简策略(适配你刷题模式)
1. 经济法不背大段文字,只背关键词
2. 刷题只抓:有效/无效、可以/不可以、应当/可以、时间比例
3. 错题只总结「例外情形」,考试80%坑都在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