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人身权
第一节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简答★★★★★
概念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密不可分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财产权的对称
特征
1.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同时与财产权又有着一定的关系
2.人身权具有专属性。只有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权可依法转让,这是人身权不可转让的例外。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继承
3.人身权属于绝对权、支配权
二、人身权的种类
基于人身权的取得原因,人身权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概念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身份权概念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依法享有的维护一定社会关系的权利
人格权和身份权区别简答
问区别的时候要先答定义在说区别
1.权利主体不同。人格权的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权的权利主体限于自然人
2. 客体不同。人格权以人格要素为客体,身份权的客体是基于一定身份关系形成的身份
3. 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人格权在主体出生或成立后即依法享有,并不需要实施特定的行为。而某些身份权需要借助权利人实施的一定行为,或者需要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
4. 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民事主体具有独立人格期间皆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没有特别的期限限制。身份权是以一定的身份的存在为前提,并以身份的存续为权利存续的前提
第二节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考点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尊严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权
生命权
概念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侵犯生命权的体现是被杀死,主要没被杀死,就不算
身体权
概念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和行动自由,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
新法条规定
1.性骚扰属于侵犯身体权
2.非法搜查身体(超市搜身 )现在也是属于身体权
身体权的体现
1.保护自然人的身体完整性和完全性
2.对自己肢体和器官的支配
假肢、假牙是不是肢体器官?
要看和人身的紧密情况
要是能轻易的拿下来,不是器官属于财产权范畴
要是需要专业人员安装不好拿下来是身体权
3.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1)生前捐献
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有效的遗嘱形式
死后捐献
(2)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
如疫苗
需要三个同意
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
进行临床试验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
5.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就是之前那个克隆的那个)
12345别背啊 理解就行 ▲
健康权
概念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身心健康、保持与利用其劳动能力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体现
如耳朵被打聋,即影响身体机能。
健康权和身体权区别
侵害身体权是导致身体健康不完整,侵害健康权是影响身体机能
如果两种情况竞合,一律按侵犯身体权。
如甲砍断乙的两条胳膊,甲既侵害乙的身体器官的完整又侵害乙的身体机能(无法系腰带),择一处罚,通说认为侵犯身体权。
姓名权10有89 ★
概念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new)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与姓名和名称受同等保护
内容
1.姓名决定权(第89号指导案例(北雁云依))自然人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2.姓名适用权 3.变更权
肖像权10有89 ★
概念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内容
1.肖像制作2.肖像使用权(抗辩事由)
注意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追星条款 把肖战的海报打印贴在墙上不算)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公安法院通缉犯 寻找失踪的人)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纪录片里的人)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地铁上吃橘子)
体现
①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AI换脸 ps)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不要求营利)
③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影楼。摄影师)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隐私权也是很★★★★★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的人格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内容
隐私保密权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狗仔队)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尊严权
尊严权是指与自然人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类似兜底)
超市搜身之前是尊严权,现在要改了
婚姻自主权
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婚姻关系自主决定的权利,是非物质的自主决定权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个人信息权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人脸识别DNA指纹 虹膜)、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权的抗辩事由
2.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实施的行为(2)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3)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如疫情能查到你到哪了,做了什么车)
二、法人独有的人格权
名称权也是人身权力唯一可以转让的权利
名称权是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有权依法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的权利(和自然人的姓名权一样,企业法人的自然人简称的)
1.名称决定权2. 名称使用权3. 名称变更权4.名称转让权5.名称许可使用权
三、法人和自然人都有的人格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信用权(已经做为名誉权的子权利)
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所以说信用权不再独立了,成了名誉权的分则)
内容
1.名誉保有权
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捏造事实、歪曲事实
(2)对他人提供的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3)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编造的事情,丑化他人
2.名誉维护权(1)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传记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3.名誉利益支配权
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主体对荣誉享有的获得、保持、利用并享受所生利益的权利
1.荣誉获得权2. 荣誉维护权3. 荣誉利用权
如“三好学生”称号的剥夺
第三节身份权
一、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身份和身份权已经和历史上不平等、特权等含义完全无关。
身份权具有如下特征:
1.身份权属于人身权。
2.身份权必须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或者资格作为前提。(来源于婚姻和血缘)
3.身份权不直接体现财产内容。
二、身份权的类型
配偶权亲属权
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享的一种身份权
特征
1.配偶权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配偶权是配偶双方的共同权利
2.配偶权以合法有效婚姻的存续为前提
3.配偶权属于绝对权和支配权
亲属权
是指除配偶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以特定身份利益为内容的身份权利
特征
1.亲属权的主体限于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自然人
2.亲属权的客体是权利人的亲属身份,权利人通过支配自己的亲属身份,享有亲属利益
3.亲属权属于绝对权和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