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就是我之前来X村住租的房子,因为合同期到了的缘故,我想要退房,退押金,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因为租给我房子的是一位二手房东A,而这位二手房东A最近居然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电话也不听,信息也不回。然后到月尾了,就有另外一位二手房东B来向我讨房租,我就说要退房子,不租了,希望可以退押金。这位B房东就说,当初收我押金的是A,应该去找A退押金啊。
可是A已经联系不上了,我能怎么办呢?
这钱说多不说,说少也不少,也有九百元左右吧。
所以我尝试了报警,我觉得我虽然不能奈那些人怎么样,但警察总能做点什么吧。结果让 我很寒心,我报案之后,警察也算是受理了,可是他们的处理方式并不是要帮我处理问题,而是转移问题,要么就说找不到那个二手房东的人,打电话也没人听,所以也没办法啊。要不就是说叫我去法院去起诉那房东。
如果我能够找到那个房东,我就可以跟他讲道理哪,我就是因为找不到她,所以才将希望寄托在警方身上,希望她们能够找一手房东或者村委之类的帮忙协调问题。结果那些警察到好,完完本本第将球踢了回来。
我把这事跟朋友说了一下吧,结果朋友笑着说,这点屁事算什么,放宽心算了吧。我听了大吃一惊,道理在自己这边啊,为什么收了委屈还要妥协?
我也能理解朋友的想法,一来是怕麻烦,二来是嫌事大。说实话,我也是怕麻烦的,但怕麻烦不表示没麻烦啊。这件事情如果我选择退让了,那么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候,难道又退让吗?弗洛伊德曾说,未被解决的事情,它并不会消失,反而将来会加倍奉还给你。就是说,如果这一次我选择了妥协,好,那么下一次再次遇到类似的事情,情节更加严重,怎么吧?更何况,押金本来就属于租客的,为什么租客要不回自己的钱,还要说算了吧。
也有朋友跟我说,房东不退钱就去搞破坏,什么混泥土进厕所,什么胶水堵钥匙孔之类的。这些事情我也是听一下算了。这是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也不会做的,我希望的是能够解决问题,而不是将问题闹大。
那我能怎么办?我想还会再去找找其他所谓的有关部门吧,看看他们怎么说,如果实在不行,大概也是算了,继续拖下去,浪费时间,也很麻烦。
就是忽然有点心灰意冷的感觉。
也许是我太悲观主义了吧,或许过几天房东良心大方,主动联系我退押金呢?或许下一个有关部门能够顺顺利利协商好了呢?这种事情,谁说得清呢,是吧。
遇到这个种事,搁在谁身上都不痛快。
这种事我不是第一个遇到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