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外号“小四川”。实话说,我不喜欢这个外号,因为只有监狱里才以地方来命名一个人。虽说工地被称为第二监狱,可毕竟比监狱多了点自由。但外号并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就因为我是四川人,只身来到北方城市,以蹩脚的普通话自然而然赢得了“小四川”这个外号。我实属无奈。我本姓辜,很荣幸能成为这篇小说的主角,至于名字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耍手艺的人带着一门手艺就能吃遍天下,这是好几辈打工人总结出来的经验谈,也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不变真理。我自认以我过硬的手艺天下大可去得,但横跨大半个中国来到北方城市,打败我的不是手艺而是语言。于是乎,我明白一个道理:天下事大多都出在这个“但”上,凡是有了这个“但”,要么好事变坏事;要么坏事变好事。无论怎么变化总离不了这个“但”,以至于我都到了听“但”色变的程度。

先来说说我来到北方城市的感受。第一个让我不能适应的是气候。南方的冬固然阴冷,但和北方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白天还凑合,最起码有阳光,一到晚上能冷死个人。好吧,冷就冷吧,最多我不出门,多盖两床棉被钻被窝就完了。再一个是吃食。南方无辣不欢,可这里吃的是什么?像是卖盐的老头被打死了似的可劲儿放盐。好吧,好吧,无论是气候还是吃食我都忍了,最麻烦的还是语言不通。这里的话说是普通话吧我还听不懂,说不是吧我还能听懂一部分。原指望从天南跑到地北多挣几个钱,谁知却败在了意想不到的语言关。我蹩脚的普通话常常成了工友们的笑料,笑就笑吧,为了挣钱我忍了,问题是工作期间的正常交流都受了影响。这事就大了,不交流怎么工作,不工作又怎么挣钱?一度我想到了逃避,跑回到我熟悉的地方。可我不安分的心让我迟迟下不了决心,其实,最大的原因还是这里的工资比家里多了三分之一。

都说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虽说我不信上帝,但道理都大差不差,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一个早上重新分配人员的时候。说起来这事纯属偶然,跟我配合的力工因病回家了,导致我成了孤家寡人。要知道水暖这个活尽管不是十分讲究配合的行业,但一个人就能操作的空间基本上没有,都是一个技工带一个力工,力工的作用主要是递递工具、扶扶管道之类的打下手。重新分配给我的力工最大的好处是一口仅次于普通话的方言,说话慢慢腾腾软软糯糯。除了个别独特的方言,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能听懂。我能不高兴吗?就在准备逃走的时候出现了转机,换谁能不高兴?我就差舞之蹈之了,如果对方不是女的,我估计会抱着她转两圈。本来女的力工单纯就干活来讲,我并不喜欢,毕竟手不能提肩不能抗。但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男人在女人面前有一种天生的表现欲,表现在具体工作上就是活也干了人还很兴奋。

第一次见面,和我差不多高的她穿着一身宽松的迷彩服,看不出身材如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戴的鸭舌帽。本来鸭舌帽属于工地干活人的标配,在不需要戴安全帽的情况下都戴它,没什么特别的。但她戴却完美地诠释了鸭舌帽的真谛。估计是她把一头长发盘起来的关系,那鸭舌帽在她头上更像一个鸭头,以至于我总忍不住地笑。起先,她对我的笑莫名其妙,听了我磕磕巴巴的解释后并不恼,性格好得让人心疼。其实,让我兴奋的并不是她的穿着和性格,而是她的话我大部分都能听懂,而我只要慢点说她也能听懂。这让我看到了希望,就像一直在黑暗中行走的人突然看到了光亮一样有了继续下去的希望。

干活,难免爬高窜低。当我又一次站在脚手架上,对站在地上等着的她喊:“把——管钳子——递,递给我。”我本来不结巴,只是害怕她听不懂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她左右看了看,“就在你眼目前儿。”我瞬间蒙了,每一个字都听懂了,组合到一起却不得要领,啥意思?她见我茫然,裂嘴一笑,指了指我脚下。我低头一看,原来管钳子就在脚下。好吧,我大约理解了“眼目前儿”的意思。

一段管子要穿墙,我让她去墙那面帮我扶一把。墙上预留的眼有点小,导致管子穿进去很紧。我一用力,管子过去了,却听对面“哎呀”一声。我吓得赶紧扔下管子跑过去,“怎么了,怎么了?”只见她弯腰捂着膝盖,“波棱盖儿撞生疼。”“哪里?”“波棱盖儿啊!”她还有点急眼,“你没看到啊?”尽管急眼,话语也不重,就是翻了翻白眼。我有心想再问问又憋了回去,生怕她没因为疼而因为不耐烦发火。我走上前想看看到底撞哪里了,而她已经直起了腰,“没事了。”我见她脸上没了疼痛的表情才敢再次问出来,“到底哪里?”她瞪着大眼睛定定地望着我,突然噗嗤一笑,“嘻嘻嘻,波棱盖儿。嘻嘻嘻。”

人,再怎么说还是群居动物,这无关手艺,更无关人品,单纯的就是需要交往。随着交往的加深,我知道了她叫李华,很普通的名字。而人也恰如这个名字,很普通。没有巧笑倩兮,也没有美目盼兮,放到人群里就找不到了那种。唯一入眼的只有她的身高了,一米六十多的身高在女人当中绝对不算矮。她的普通话也很有意思,夹杂着许多她当地的方言,听得我如坠雾中又感觉特别有意思。不懂就问一向是我的座右铭,这一问问题就来了,两个人最怕交流,越交流越熟悉,越熟悉越容易碰撞出火花。

李华今年三十四,仅仅比我大三岁,儿子却已经十二岁了。她家乡娶媳妇的彩礼高不要紧,结婚还早,一般都在二十多一点就结婚了。这使得她不得不早做打算,把地扔给孩子他爸种,她跟着亲戚出门打工。一个女人常年漂泊在外,不种种易可想而知,心里有许许多多的苦恼无人述说。这次遇到我像是决堤的洪水,一股脑全部倒给了我。记得有一句歌词: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就会把她爱。这句话对女人同样适用,我们像是失散多年的恋人终于见面,总有说不完的话。好感像是湿润土地中的种子,不可避免地生根发芽。

白天的时间大部分贡献给了工作,只有晚上是属于我们的。逛街、逛公园,成了我们晚饭后必做的事。不需要买什么,也不需要看什么,就是单纯的逛,即便这样,我们同样兴致勃勃。说来也怪,和她在一起逛再也没觉得晚上冷了。偶尔遇到当地的小吃,我买来给她吃,她就感动得稀里哗啦。在我的印象中,女人都是要求很多的,就像我媳妇只要和她逛街不是要这个就是要那个,从来没见过像李华这样容易满足的女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不知不觉我来北方已经好几个月了。这期间,我的普通话在李华的言传身教下突飞猛进,和她的交流再也不是问题了。就在我以为我们可以平静地干完这场活时,她突然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匆匆和我告别就走了。走就走吧,我也没当回事。可是往后的日子,虽然我的普通话已经可以正常交流,但和重新分配给我的力工怎么也说不到一起。我说往东尽管力工没有往西可不是往南就是往北,这让我常常想起李华。头一个月我们处在磨合期,什么都需要适应,但一个月以后,往往我一个眼神或者很少的话她就明白什么意思,总能在我需要的时候帮我。再看看如今这个力工,不是东望西撒的看风景就是站在我身旁看。你喊他帮一把这才过来帮你,还不情不愿的。我只能有气自己受着,默默地干我的活,尽量不喊他。

总算熬到晚上下班了,我习惯性地往床边一坐,等着李华帮我把饭菜打回来,猛地想起她已经走了,只好自己站起来去食堂打饭。我承认,我是一个比较懒的人,尤其是对洗衣服,更是懒得无以复加。并不是我大男子主义,认为洗衣服是女人的事,而是干了一天活,虽然不是十分累,但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疲乏让我一点都不想动。前段时间挺好,不管衣服脏不脏,李华都会让我脱下来洗。可如今她走了,我只好回到从前的习惯,把臭烘烘的袜子往床底一塞了事。

当某件事形成习惯,突然间的改变总是那么令人不适应。我躺在床上,拿起手机想和李华唠唠,可又怕打扰到她。寻思来寻思去还是算了吧。也许这一别再也不会相见,终究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她能陪我走过一段路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我不再出去逛街,不再去逛公园,虽然现在的天气已经感觉不到冷了,但少了一个人就少了如许心情。逛,看来根本不是目的。

就在我好不容易适应了没有李华的日子,她却突然间回来了,就像她突然走一样,一点防备都没给我,就那么突兀地出现了。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估计要下雨,楼里的能见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降低。正常干活的我不得不停下来,跑到没有玻璃的窗口迎着强劲地凉风往外望去,乌云仿佛想和大地来个亲密接触,越压越低。特意装饰过的大门楼上面的彩旗像是要被撕裂了似的发出刷啦啦地响声,我眯了眯眼,以躲避不时刮起来的浮土。就在这种朦胧中,看到从大门口走进来一个人,T恤衫牛仔裤,一头长发在风中凌乱。我心里竟不由自主地冒出进来的人是李华这个想法,但离得太远,只能看到大概的身影,根本不能确定是谁。我自嘲地一笑,笑自己遇到一个人都往李华身上想。还没等笑容消失,电话响了,我顺手接了,“我回来了。”

晚上我们冒雨跑了出去,找到最近的一家小饭店就钻了进去,李华说好久不见必须一起喝点。我其实并不懂东北的酒文化,估计就算是懂也会避而远之,毕竟像我这样沾酒就醉的南方人根本不会对酒产生一点兴趣。但今晚我却喝了,一个是不得不喝,美女劝酒有几人能推脱得了?再一个是酒就故事,越喝越有滋味。

起先,李华只是唉声叹气,可一瓶啤酒下肚就好像打开了某个开关,滔滔不绝的话语从她不是很大的嘴里吐了出来。她说,她这次回去是办理离婚手续的。这把我吓了一跳,在我的印象中,离婚像书上的故事听着有趣却离我很远。但现在故事却从书里走出来,发生在我身边,发生在她身上,我难以置信又不得不信。她说,她丈夫有人了,宁肯什么都不要就是离婚;她说,她和丈夫多年的感情也比不过另一个女人一年的朝夕相处;她说,她同意了,也没吵也没闹;她说,她知道,感情不是生意,没有了就是没有了,就算有峰回路转的那天,味道也变了;她说孩子跟了她,被她送到她妈家;她说,本来还有个依靠,现在只能靠自己了。她说这些的时候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不时蹦出一句“你养鱼啊?”、“你还是不是男人”之类的话逼着我和她一起喝。我突然很后悔学会了普通话,尤其是东北的普通话,让我听懂以后不喝不行喝了更不行。我不知道李华醉没醉,我只知道我脸烧得厉害。天旋地转中好像是她扶着我走出了小饭店,至于走出来以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口干舌燥,头痛欲裂。本能地抬手准备揉揉脑袋,却发觉胳膊被压住。扭头一看,一团长发铺展在胸前。我定定地盯了两秒,猛地一激灵,立马爬起来。我除了惊吓就是后悔,后悔明明知道自己酒量不好还要喝那么多。我能怎么办,在心就要跳出胸腔之前,逃也似的跑了。

这里有必要说说以前的我。不是我自吹,没结婚前,我可是很老实的人,老实到不抽烟,不喝酒,见了女人还脸红。结婚后也不抽烟不喝酒,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对待女人方面。可能是食髓知味,也可能是已经知道女人就那么回事,所以逐渐胆子也大了,偶尔还能和女人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但工地这个地方,叫光棍国也不为过,用兄弟们的话说,除了螺母是母的,剩下的都是公的,看到女人的几率太小太小了。就算偶尔有一两个女人,不是五大三粗就是饱经沧桑,要是不看胸前,根本不会知道这是个女人。即便这样,还有人或有意或无意地盯着看两眼。没办法,光棍时间长了,母猪都能赛貂蝉。所以,我这一最大区别并没有显现出来。

刚开始去工地,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傻乎乎地干活。直到结婚后一个人出门,一走就是一年,这才开始羡慕起两口子都在工地的人,最起码不用饱受相思之苦。后来,从每天晚上兄弟们的卧谈会才知道,看着像两口子其实绝大部分都不是两口子,仅仅是搭伙过日子而已。所谓的搭伙过日子,其实就是在工地的时候两个人一起生活。生活期间各自不干涉各自家里的事,平时花销也是各自负责,但还睡在一张床上像两口子那样生活。等工地停工了就各回各家,如果来年还在一个工地那就继续;如果分开了,就像从未认识过似的互不联系。

如今的我亲自经历了才深深明白,男人没个女人照顾就是不行,一天天像个乞丐似的。尤其是工地这种地方,灰尘满天飞,衣服三天不洗就像从土堆里打了滚儿似的脏得不像样子。这只是生活方面,更主要的还是精神方面。干活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和同事的争吵,被老板训斥等等,而有了女人晚上就有了抱怨的对象,尽管她不能给你解决实际问题。所以,我眷恋,我享受。我感觉要是再让我回不到从前,肯定适应不了。

话题扯远了,再回头继续我的故事。

我像孔乙己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似的说服自己,迷迷糊糊做下的事不能算错;我又像阿Q总能找到安慰自己的理由那样安慰自己,我还是不吃亏的。可是,不管是说服了自己还是安慰了自己,心里总有那么点不舒服,毕竟事情做下了我却什么都不知道,就像猪八戒吃下了人参果。所以第二天下班后李华没喊我去她宿舍我自然也不能腆着脸去,但心里的失落却怎么也压不住。第三天上班,看着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李华,心里既高兴又失落。高兴是因为她不会缠上我;失落则是因为感觉她也太冷血了。矛盾的心情把我折磨地根本没心思干活,直到下班。“我先回去打饭,一会儿去我宿舍吃。”不等我回话她就跑了。我的心情立马多云转晴,都忘了收拾工具,只知道望着她的背影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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