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字是苦活,像打工仔、包身工。十之八九,多病痛缠身,写残了、写傻了、写疯了,是常有之事。鲁迅活了55岁就去世了,因为抽了太多的烟;老舍67岁跳了太平湖,因为再也不堪受辱了;张爱玲给虱子逼疯了。”断章于,牛皮明明公众号的一篇文章:作家麦家:这个时代稀有动物
码字是否苦,是否会变傻、变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小时候觉得写字很苦,默生字更苦,写作文简直是要我的命。所以,我语文不好,与写作无缘。
我的第一份工作与我的偶像余华一样,悬壶济世。然而他喜欢码字,不喜欢磨牙。而我喜欢上手术台,不喜欢码字。
老天爷还真会按排,既要我码字,又能给我上手术台。由于语文不好怕写病史,因为一份病史要从病人的头部一直写到脚丫子,还要描述与病情有关的家属史,祖宗二代是必须的,对病情的叙述描写就不展开了。一份病史,四到五张A4纸,一天24小时值班,来个四、五个病人,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混过来的。
老天爷也算公平,给你个短处,赐你个长处。读书不好,可我从小动手能力特强,我妈说,给我买的玩俱,不到三天就可卸成八块。在家里,杀鸡宰鸭的基本上是我的任务。这与做外科医生又有可干?我也说不清楚,但我手术做了不错,才保住了我的饭碗。
带我的外科主任说了,手术就是个手艺活,熟能生巧,但光会手术你只能做医匠,而做不了医生。言下之意,你不但要会手术,还必须会码字,还要会码外文,码论文。
所以我和我的偶像一样,他脱下了白大褂,码字去了;我脱下了白大褂,下海经商去了。悬壶济世与我们无缘,做不了良相,也当不了良医。
然而余华、冯唐、三毛们认为码字不苦,读书很开心。老舍的死其实与码字无关,鲁迅抽烟与码字也没必然联系,张爱玲与虱子好像与码字也搭不上边。
有可能我在做医生的时候码字码了不少,现在每天日更五、六百字,也不觉得码字苦,好像还有点喜欢上了。有可能老天爷跟我开了个玩笑,需要码字的时候我感到码字苦,现在不需要码字的时候我又喜欢上了码字。
我今天之所以不觉得码字苦,是与自己人生阅历的增加,还想老有所为,不无关系。“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码字到底苦不苦,我还是那句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