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汤显祖·《牡丹亭》题记
之前那篇写《连城诀》的文字,说到其中人心之恶——父杀女,夫刃妻,徒弑师,弟兄相残——直让人对人性失去了信心,简直生无可恋。
然而,在那样一部令人背脊凉透的小说里,却也颤巍巍地生出了善之花,那是至死不休的两情相悦,也是金庸15部武侠小说里最让人不忍卒读却又最心神激荡的爱情。
这个爱情故事的男主角叫丁典。
丁典在对全书的主人公狄云回忆这段爱情的时候,也是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菊花会中名贵的品种倒真不少,嗯,黄菊有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白菊有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一团雪、貂蝉拜月、太液莲。紫菊有碧江霞、双飞燕、翦霞绡、紫玉莲、紫霞杯、玛瑙盘、紫罗繖。红菊有美人红、海云红、醉贵妃、绣芙蓉、胭脂香、锦荔枝、鹤顶红。淡红色的有佛见笑、红粉团、桃花菊、西施粉、胜绯桃、玉楼春……”
丁典说到这些花名时,嘴角边带着微笑,神色甚是柔和,轻轻的道:“我一面看,一面赞赏,说出这些菊花的名称,品评优劣。当我观赏完毕,将出花园时,说道:‘这菊花会也算是十分难得了,就可惜没绿菊。’
“忽听得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在我背后说道:‘小姐,这人倒知道绿菊花。我们家里的‘春水碧波’、‘绿玉如意’,平常人哪里轻易见得?”
“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鬟。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间呆住了,甚么话也说不出来。”
这是丁典初次见到凌霜华,从那一瞬间起,他的人生剧本便已定稿,一字难易。
“我在府门外踱来踱去,心里七上八下,又是欢喜,又是害怕,又斥骂自己该死。我那时年纪已不算小了,可是就像初堕情网的小伙子一般,变成了只没头苍蝇。”
他说到这里,脸上现出一股奇异的光彩,眼中神光湛湛,显得甚是兴奋。
“那天晚上,我在凌府外的石板上坐了一夜。”
这石板上的一夜,恰如清代诗人黄景仁那两句: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不曾想一夜之后,幸福居然便突如而至。
“到第二天早晨,狄兄弟,我好福气,两盆淡绿的菊花当真出现在那窗槛之上。我知道一盆叫作‘春水碧波’,一盆叫作‘碧玉如意’,可我心中想着的,只是放这两盆花的人。就在那时候,在那帘子后面,那张天下最美丽的脸庞悄悄的露出半面,向我凝望了一眼,忽然间满脸红晕,隐到了帘子之后,从此不再出现。
“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的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的隐到了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从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每当看到此处,我总是想起金庸另一部作品《鹿鼎记》中百胜刀王胡逸之对陈圆圆的刻骨相恋。
胡逸之低下头来,叹了口气,说道:“那日我在四川成都,无意中见了陈姑娘一眼,唉,那也是前生冤孽,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胡某是个没出息、没志气的汉子。当年陈姑娘在平西王府中之时,我在王府里做园丁,给她种花拔草。她去了三圣庵,我便跟着去做伙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怎……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
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几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
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
比起胡逸之对陈圆圆的万般钦慕却无由自达,丁典无疑幸福了很多。因为他的心思,凌霜华不仅懂,而且也同样以心相许。
然而这段爱情从一开始便波折不断。
没多久,他被仇人所伤,长卧不起,中间又有诸多变故,再次历经艰辛找到她,已经是一年多以后。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在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么?可瘦得多了。’
以后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其实就做神仙,一定也没我这般快活。每天半夜里,我到楼上去接凌小姐出来,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从没半分不规矩的行为,然而是无话不说,比天下最要好朋友还更知己。“
如果凌霜华生于寻常人家,那么这段爱情无疑是最让人艳羡的琴瑟静好。
偏偏造化总是弄人。往往看起来越是心醉神迷的故事,越是伤人的前戏。
凌霜华的父亲荆州知府凌退思为了谋取丁典的“连城诀”,设计毒倒了他并将其打入天牢。
“待得醒转,我手足都已上了铐镣,连琵琶骨也被铁链穿过。”
其实,凌知府原本可以轻轻松松得到宝藏,同时成全女儿的爱情。
“凌退思这种人,于功名利禄,金银财宝看得极重,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财轻义,以为他女儿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而着了形迹,令我起了提防之心……狄兄弟,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至宝,可是与霜华相比,在我心中,这奇书至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其后每月十五,凌知府均将丁典从牢中提出拷打逼问,势要逼他交出“连城诀”。凌小姐后来想尽办法,终于得以在丁典牢房窗口望得到的地方每天放一盆鲜花,这也成了他无止境牢狱生涯中唯一的念想。
那疯汉只有在望着对面高楼窗槛上的鲜花之时,脸上目中,才露出一丝温柔的神色。
故事的凄惨远不止此。
当丁典终于练成神功,当晚便越狱去见凌霜华,怎知她已因父亲逼婚而自毁容颜,并被迫发下毒誓终生不下楼。
这一段,每当重温总不由掩卷叹息。
“东方渐渐亮了,我和她分了手,回到了狱中。那时我虽可自由出狱,但我每天要看她窗上的花,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走的……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为……因为如果凌退思给人杀了,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
终于有一天,连这最后的念想也断了。那盆从牢房窗口能望见的花,隔了数日都再也没有换过。
次日清晨,斜风细雨,兀自未息。曙色朦胧中看那盆花时,只见三朵蔷薇的花瓣已然落尽,盆中唯余几根花枝,在风雨中不住颤动。
丁典终于忍不住再次越狱而出,才知凌霜华已经离开人世。
当他紧紧抱住凌霜华的棺木肝肠寸断时,又中了凌知府的“金波旬花”之毒。丁典死时,若知道心爱之人死去的真相,将更加死不瞑目。这令人不寒而栗的谜底,是后来狄云为他俩合葬时才揭开的。
月光斜照,只见棺盖背面隐隐写着有字。狄云凑近一看,只见那几个字歪歪斜斜,写的是:“丁郎,丁郎,来生来世,再为夫妻。”
狄云心中一寒,一交坐在地下,这几个字显是指甲所刻,他一凝思间,便已明白:“凌姑娘是给她父亲活埋的,放入棺中之时,她还没死。这几个字,是她临死时用指甲刻的。因此一直到死,她的双手始终举着。天下竟有这般狠心的父亲!
但如此阴毒的人心和彻骨的寒冷,在丁典心中,终究敌不过两情相悦的温热。
对他来说,能与她死后重聚,远比活着要好。
丁典道:“她为我死了,现在我也就要为她而死啦。我……我心里很快活。她对我情深义重,我……我也待她不错。狄兄弟,别说我中毒无药可治,就是医治得好,我也不治。”
所以他在临死前,“声音渐渐低沉,脸上却神采焕发”,因为在那一刻,他心里满满装着的,全是那盆菊花和在窗台上为他放花的人。
丁典颤声道:“我……我很快活……春水碧波……那盆绿色的菊花……嗯!她放在窗口,你瞧多美啊……菊花……”
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最终只能以相继死去来成全。
但他们活着时那些美好的光亮,却盖过了全书所有的黑暗。
这便是一个作家的伟大之处,总能在写尽人间的荒诞与坚硬后,又能以悲天悯人之笔给这苦难的世相予以慰藉;也正是悲剧文学的最高审美效果,在最绝望的无间地狱,保留个人价值与生命意义的坚守。
皆为此故,《连城诀》一书,才值得一读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