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租车、租设备,傻傻分不清?

毕业以后面临的第一件事是租房,押一付三。听说最近出了一个海燕计划,新毕业大学生0押金入住,倒是给那些赤手空拳从象牙塔里出来的年轻人一个不伸手向家里要钱的喘息机会。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是在刘媛媛的新书分享会上,她讲述了她本科毕业后,几个人住在筒子楼里备考研究生,去蹭亲戚朋友的住处的故事,并立志以后要做这么一个项目,让大学毕业生0押金入住。今天在地铁站已经看到了同一个理念的海燕计划。

有时候,不拥有所有权的租,可以让我们喘上一口气。
买不起房,租房。
摇不上号,租车。
买设备不划算,租一套。
生活中的“租事”可谓不少。

可是,在经济生活中,尤其是在税务处理上,租房、租车、租设备都一样么?
同样是租,其实不然。

最近碰到一个新手会计小王,企业主营是租的是建筑设备。比如说我们建筑工地里看到的混泥土搅拌机啊,脚手架啊。那开票开几个点呢?小王觉得既然是租建筑设备嘛,那开票肯定要和建筑搭边,不管三七二十一,选了一个建筑业11%完事,听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其实却是闹了笑话。

下面来扫盲。

01-有形动产租赁

最典型的就是租车、租设备。

(一)建筑设备+操作人员——建筑服务 11%
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仅设备、车——有形动产租赁 17%

02-租不动产

典型例子如租房。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即1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的算法跟一般纳税人那个简易征收一样。特殊的是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因此其出租住房!住房!住房!享受1.5%的优惠,个体工商户出租非住房,比如门市,让然按照5%交税!住房不分普通和高档,都享受1.5%的优惠。1.5%的计算公式看下面。)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03-融资租赁

说起融资租赁总有一股洋气的Feel,跟普通的面朝沙土背朝脚手架的建筑业不同,跟租房的包租婆范儿不同,人家属于金融业,随6%的税率。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所以,不是看见一个“租”字, 就统统都一样哦。虽然都是租来的,可是税务处理不能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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