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很不正经的书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里原本是有两篇小说的,我只看了前者。
最近觉得自己浅薄,不堪到一无是处,于是便着了哲学的道,又因了叔本华那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这句话里的引用才来拜读了这篇小说。
叔本华认为,人生的本质是痛苦,因为人有无穷无尽的欲望,有欲望不能实现是痛苦的,实现欲望的过程也是痛苦的,实现了欲望便觉得无聊与空虚,于是,又去寻来了新的欲望去实现和满足,这欲望来的迅速,来的连续不断,所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
这个观点,一如文中的那段经典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宠爱的永远有恃无恐。小说里描写的人物,我最欢喜王娇蕊,因了她离开振保时的自尊,也因了她在公交车上再遇振保后的自爱,她是年轻时傲娇放纵,中年时又自尊自爱,是一个有故事和个性的人,倒不是喜欢她的玩世不恭而是倾心于她的有个性。
相反,烟鹂的状态我是有些厌恶的,畏畏缩缩,不知其可,白得像一根蜡烛,无味无趣,没有情绪,又不知如何上进,如何改变,看她的故事时一种无力感浸满了全身。
至于振保,是那世间的一枚凡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俗子,人身上的所有欲望,所有应该的脾气和龌鹾他都有,因而他应是那叔本华口中的主角,他的人生是痛苦的,欲望无尽,痛苦也无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