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与“伪善”

一直以为,“善”就是不去害人,不做损人利己或者不利己的事,多多帮助他人。“恶”就是做坏事害人。看了《了凡四训》里面关于善恶的论述,才明白,原来“善恶”并非我们平常所理解的那么简单。

单只是说“善”,就有真,有假;有端,有曲;有阴,有阳;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满;有大,有小;有难,有易。如果不去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善,就自以为是在行善,不仅白费心机,还没有任何益处。

就拿真善和假善来说,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如此说来,如果一个人的出发点只是为了自己,哪怕他没有做损人的事,也属于恶,而不是善。这个标准可以说是相当高了,可见古人对于品德的修养是非常严格的。记得北大中文系教授钱理群曾说,现在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确实,我们的教育体制在传统文化教育这一块是缺失的,对学生的品德教育也是流于形式,学校惟分数论,由此培养出来的学生并无正确的善恶观念,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

记得80年代初有一场著名的“潘晓讨论”,署名为“潘晓”的人给《中国青年》写了一封信,在这封名为《人生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的信里,作者写道:“任何人,不管是生存还是创造,都是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就像太阳发光,首先是自己生存运动的必然现象,照耀万物,不过是它派生的一种客观意义而已。所以我想,只要每一个人都尽量去提高自我存在的价值,那么整个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也就成为必然的了。这大概是人的规律,也是生物进化的某种规律——是任何专横的说教都不能淹没、不能哄骗的规律”,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人生的举国大讨论。

其实在学习《了凡四训》之前,我差不多也认为,大多数的人都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只要每个人都努力做好自己,那必然也会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只是,这样的生活方式,虽然也无可厚非,但是不会给人们带来足够的幸福感。毕竟,这是一个高度互赖的社会,单打独斗无法获得成功,互助互利才是提高整体效能的最佳选择。

所以,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真正的“善”,应该是主观为别人,客观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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