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合同虽然要受到较多国家强制性规范的约束,如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等劳动基准以及法定的解除制度等,但其本质仍属于合同仍应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即劳动合同的成立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形成合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就提供劳动、支付报酬这一基本要素达成一致意见。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亦应考察双方是否存在建立劳动合同的合意,考虑到劳动关系具有继续行以及关系性的特点,具体应结合协商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具体协商情况以及工资支付情况等予以分析。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监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以及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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