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上,朱恩颖突然跑过来问我“赢”怎么写。当时,大家正在补充做习题,看来她是提前完成了。我把“赢”写在语文书上递给她,她很有礼貌地说了声“谢谢”,一脸的笑意。
下课了,朱恩颖又跑过来塞给我一个小本子,说:“老师,给你看!”我立刻遵命,打开后第一页上几个字立刻触动了我,上面写着“目标:笔记本是满的!”看来,小姑娘已经给自己定下了努力的方向,是关于阅读和写作的,作为语文老师实在是太欣慰了。
继续往后翻,笔记本上已经写了一段话,是写“快乐”的。她认为快乐分三种,一种为竞争式的快乐,二是做了一件事的快乐,三是每天都很快乐。文末还有一排小字:“本文源自中学生经典阅读,写时有改动”。哈哈,她还挺懂得写作的规范,引经据典要注明出处啊!
文章的内容先不聊,她的这种乐于倾诉、表达的热情就让我十分喜爱。我们为什么要写文章呢?为考试?为升学?为求职?这些都是,又都不是。我觉得,写作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写作者心中有一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于是写作成为了生活的一个方面,就像吃饭、睡觉那样。
就像朱恩颖,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书上看到了一段关于快乐的阐述,引发了她的思考,思索良久后,突然在脑海里蹦出了属于自己的关于快乐的认知,于是非得写下来才痛快。这样的表达是源自于对阅读材料的解读,或者是正解,或者是误解,不管怎样都是在潜移默化中达到了阅读的终极目标——写作、表达,成为一个言语人。
这个孩子就像她在这段话中说的那样,“我每天都很快乐,就像是我本身就是快乐,快乐就是我。”她扎着两个小辫,白嫩嫩的脸庞上一对机灵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总是一副有很多话要和你说的模样。每个见到她的老师,都忍不住要去捏捏她的小脸蛋。就是这样一个小丫头,渐渐开始有了关于人生哲理的“论述”,这一定得益于平时的阅读和思考。于是,她也拥有了写作的快乐。
我们都应该像朱恩颖那样,拥有对“言说”的热爱,成为一名“写作者”。就像潘新和教授的那本书的名字一样——不写作,枉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