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挺喜欢看书的。说实话,在我小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我是可以请朋友来家里玩的。好像那些都是负担,是麻烦。我当时对朋友的理解就是上学的时候有个人可以闲聊,但是放学了就一拍两散了。我最常做的事情是看电视,看书。喜欢看《儿童文学》和名著。说实话那个时候,快乐是很简单的。我会真的去书店甚至图书馆(市立图书馆,离我家特别远)看书,在那里一坐一天。我还记得当时我有一次上课在下面看课外书,《钢铁是怎样练成的》,结果被没收了——亲娘嘞那还是从图书馆借的。我妈去了老师也不还。我这么一心求知的孩子还要被扼杀,不得不怀疑是不是真的从来不给老师送礼导致的。我觉得我要真的是穿越重生回小学,第一件事就是让我妈给老师送礼,温暖一下我脆弱的灵魂。至于靠我自己嘴甜赢得老师的喜爱?下辈子吧,这辈子是没救啦。
那个时候看书挺杂的,看过渡边淳一的几本,还有几本官场小说,印象比较深刻的叫《接待处处长》,里面说有道菜叫“金钱肉”,算是我性教育的启蒙,我一直挺想尝尝是啥味道的。说实话,小孩子的性教育启蒙真不该从这些成年小说中看到,再加上一本《家庭医生》的杂志一直在讲ED, 导致我上初中以后一直以说黄色笑话和写小黄文而闻名……有两点原因,1,哗众取宠,企图获取别人的目光。2,傻,我是真的领会文化意味不足,我只是基于求知的想法,很喜欢说这些,我其实不懂我说了以后别人到底在心里怎么看我。
我从小博取关注的手段就是成绩和说黄色笑话。前者是博取老师的关注,不需要太好,太好是压力,我也达不到,前十就行。后者主要是针对同学的,主要是女性同学,男生我也不太CARE。另外还有一些手段是,如果这个女生欺负我,说明她注意我,我反而会讨好她……说多了都是泪。
除此之外,我还有什么愿望呢,好像没有了。看书的愿望很容易得到满足,我并不谋求更高更远的发展。
我只是希望合群而已。一直都希望,希望别人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