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迷上了简书,经常看书评和影评,这里真是文艺大神出没的地方,我这等小喽啰不知道要混迹多久才能有出头之日。不过喜欢这东西,只是因为喜欢而喜欢,别无他求。简书是我精神受洗礼的地方,与诸多志同道合之人一起交流也不失为一种快乐。
经常逛简书,才知道有那么多好书要读,有那么多优质电影要看,有那么多的书评要写,总觉得时间不够。看到简书,就对有对知识的渴求,对作者的崇拜。
昨晚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喜欢三毛的文字风格的,没有华丽的辞藻,很质朴很真诚。当然她的人生也根本不需要这种华丽丽的装饰,因为她自己便是座华丽的宫殿,因为她的人生本身便是一个传奇,一个没法复制的传奇。我认为的传奇并不是非要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传奇就是你一生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并能让别人欣赏。
三毛该是怎样的一个女子,洒脱、大爱、有情趣、豪迈、还是细腻、多愁善感,这个女子我喜欢,女人都该活成三毛的样子。她有一个想去的远方,有一颗喜欢帮助人的菩萨心肠,有装点平凡生活的情趣,有爱憎分明、明辨是非的能力、有呼朋唤友的热情、也有独处生活的勇敢和执着,她更有有一个懂她的荷西(荷西之于她就是生命)。她会把沙漠里的房子用废铜烂铁甚至石头碎片装点的像是宫殿,她会去很远的地方钓鱼、置办各种海鲜维持生计,即使后来弄巧成拙,没有带来更多的收益。
如果不读她给父母的书信,我真的以为她是那么洒脱,那么无忧无虑。也许只有在至亲面前才能自然的坦露心事,她说,她有时候很寂寞;她说,她不喜欢现在的邻居;她说,她很想家,做梦都想;她说,她很缺乏书籍等精神食粮(物质甚之)。但是这么多的心事,因了一个荷西,让她有归属,她说,荷西对她很好。
看了这些,鼻子酸酸的,三毛也有牵挂也想爸妈,三毛也有无奈也有心酸。三毛不像正文中大部分描述的那么大大咧咧,那么疯疯癫癫(这只是有时)。三毛啊,多希望你能够陪在父母身边,这样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牵挂那么多的心事,但是如果你不远行,又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我们喜欢的三毛呢。
沙漠我想去,我想看长河落日圆,想看绵延不绝的沙丘,想感受扑面而来的风沙,那该是何等的壮美.但是如果我想去,也应该是我一个人吧,而且只是作为游客短暂的驻足。你有一个懂你的荷西,而且陪你一起疯狂。他知道你想来撒哈拉居住,他二话不说,在沙漠里租了一个小房子,在沙漠里找了一份辛苦的工作。于是你们来了这里后,即使做不到衣食无忧,至少有个爱你的人,有一个温馨的卧,这对于每一个女人来说,都是无上的荣耀,都是无比的幸福。这样的一个男人,你怎么能不爱。有他便有爱,有他便是家,你的流浪便是爱的旅程!
有时觉得三毛很不靠谱,拿着乱七八糟的药给人治病,怪不得荷西假装嫌弃。荒山之夜那一篇,觉得挺震撼的,从这一篇可以看出三毛和荷西多么的默契,两个人像探险家,又像一个时刻充满好奇的孩童。沙漠之路那么难走,荷西晚上下班后竟然带着三毛去找化石,而三毛竟然也欣然前往。到在探险的路上,荷西发生了危险,三毛想尽一切办法营救,最终脱离险境。但刚脱离生命危险,两人又相约明天再来,要知道这可是要穿越200多公里,走三个小时才能到达啊。两人真是淘气的不要命。
看了你和荷西在沙漠里苦中作乐的故事,便懂了你的坚持。是不是荷西走了,你的魂便跟着他走了,所以你才会选择自杀。要是我,我可能也会吧。
撒哈拉的故事,我应该再读。你写的其他书,我也会买来欣赏。愿你在天国与荷西一直相守到老,也如此幸福。
你配的上所有读者的喜爱,就像我喜欢的作者路遥。
三毛,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