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文。我不禁问自己,我很厉害吗?其实我一点也不厉害,甚至我都没真正意义上的打过架,虽然有一段时间我也在外面瞎混,虽然大家多少给点面子。
我真正厉害的应该是因为我爸爸。我之前很长时间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我从乡下转到城里读书,从来没想过要靠我爸爸怎么样,而且我也不知道城里当时那些混社会的人的真实做法与想法。
我爸是法院上班的,一开始在民庭,后来到镇法庭当庭长,再后来回来主抓执行,同时又是审判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应该是当时法院能说得上话的几个长老之一。但这都不是关键。
关键是他是执行庭庭长。当时法律制度在逐步完善,但执行难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尤其是涉及到经济案件的执行,因为当时市场经济才刚刚起步繁荣,各类经济活动日益频繁,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类经济纠纷层出不穷,经济案件越来越多,执行难的问题到了不得不出重拳的阶段。国家定了那几年是“执行年”,执行工作成了法院最为老大难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爸爸去了执行庭。
他的副手是钟村的,姓李,李叔个子很高,孔武有力,执行庭还有三个同事,就这几个人,面对如此繁重的工作,有点捉襟见肘。爸爸想到一个解决办法,聘用、借调人员组成执行小组,按照执行标的抽成无底薪自负盈亏。高峰期,城里主要的社会大哥、几个单位的混子、精通法律的讼棍,大概30多个人都集中在执行小组,有段时间,我家简直就成为县里社会大哥的集散地。
甚至好多人并不在乎在执行小组的薪酬待遇,只在乎穿在身上那件衣服和开着招摇过市的警车。
那几年应该是县里的社会治安最好的几年,因为大哥们都被集中了,而且碍于我爸的原因,大哥们之间即使以前互相看的不顺眼、有冲突,那几年也不敢乱来。我爸的规矩就是内部发生打架斗殴一律踢出执行小组并法办。
又过了几年逐步走上正规,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而且正当的经济开始繁荣,大哥们也开始逐步涉足不同的经济领域与经营实体,执行小组被我爸解散了。但是他们每年都还抽空去家里坐坐,跟我的关系也一直保持得很好。
这才是我狐假虎威的底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