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爱情还是与我们不一样,中国古时的爱情是不被允许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了一切,一对人儿好像泥块被人揉捏在一块,无论你是愿意不愿意。所以过去爱情的主题是抗争世俗,从而获得心灵上的自由。
这本小说的作者很牛掰,这是我读他的第一本小说,我是从续集看的,上一本没找见,看来有时间要在孔网买本上集了。
主人公巴雷特妻子因病去世十八个月了,期间岳父怂恿他赶快寻找一段新的爱情,要不就跟他绝交。中国恐怕没有这么可爱的岳父吧,女儿死了,恨不能女婿从一而终。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医生,温柔贤惠聪明,可能是时机不对吧,巴雷特竟然没有动心。就在这个当口,女主人公出现了,刚开始引起主人公注意的是这小女子跑的挺快,竟然超过了他(他喜欢在公园跑步)。这还了得,几个来回,筋疲力尽,他也没赢,不过就此搭讪上了女主人公。抱歉,我的记忆力太差,这书才看完三个多小时,女主人公的名字竟然想不起来了。为了行文方便,这里我单方面给她取个名字,就叫罗丽美吧。两人的交往称得上是惊天地涕鬼神,爱的不要不要的,反正我这个读者都眼红了。这里要表扬一下,作者的对话太有力了,显然有海明威的意思,感兴趣的朋友不妨印证一下。
分手呢,在我们东方人眼里,实在是太奇葩了。巴雷特发现女主人公在香港的工厂竟然雇佣童工,作者称为血泪工厂,于是巴雷特闹着要跟罗丽美分手。罗丽美一再挽留,也无济于事。
这样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如今读来还是觉得挺超前,在现实中,如此故事编排会让人骂狗血的。有钱的男青年是王子,有钱的女青年是公主,这是约定俗成的东西。不论拥有谁,在当今社会都是一种成功。
男女主人公没走到一块,我是觉得可惜的,后来罗丽美另嫁他人,还是个律师,跟男主人公还是远亲。那位女医生也心有所属,跟着心爱的人结婚。男主人公于是又成了一个孤家寡人。他后来接了父亲的班,是想施展心中抱负,又或者仅仅只是一种逃避,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