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贝壳先生_
一直以来都觉得写作是一件令人心生敬畏的事,因为写作是一件特别严肃的事,不是你平时的那些胡乱写写的东西,也不是胡编乱造的作品,它是由你笔下诞生的另一个自我。它有血有肉,有温度。
所以,每当我想开始执笔要写下点什么的时候,内心总是特别纠结的,害怕写出来的东西质量不好,害怕辜负了文字对我的信任。
今天,我妹刚从学校回来,看到我为了写一篇文章而在哪里纠结半天,于是便叫我先不要写了,反正一下子也写不出来还不如先聊聊天呢!我觉得她说的对,既然在哪里苦苦冥想还不如先把它放到一边,先不管。我和我妹由于太久没见面了,于是一聊就聊了很多彼此生活中的事情。等到吃完晚饭后,我妹来到我的房间,看到床上摆满了各种书籍,于是顺便拿起了我最近在看的那本《红楼梦》说:"你呀,说的好听点叫文艺青年,每天看书看书的,但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愤青。"她会这么说主要是因为我俩都是学理科的,但我却特别喜欢看书。所以她还老是说我当初选错科了,像我这样的就应该去报文科。说实话,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特别喜欢看书。记得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由于课本有限,学校又没有图书馆,所以可读的书籍非常少,那时候唯一可以称的上是课外读物的就是一本《课外阅读》,里面主要讲述的是一些特别经典的小故事,比如孔融让梨,孟母三迁的故事之类的。因此,每当放学之后我就独自一人坐在床边上,捧着那本《课外阅读》轻轻地一页一页津津有味的痴迷地一字一句的看。即使老爸喊我去吃饭了,我也只是随便敷衍一下便继续看,直到把那本书看完了才跑下楼去吃饭。那时候不懂什么叫阅读,只知道里面的东西很有趣,故事很好看,而且都是我不知道的新鲜事物。但终归还是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太落后了,所以即使喜欢看书也没有多少课外书可以给我看,现在看来,终归还是一个遗憾。
但喜欢看书的这个习惯却没有因为条件的限制而消失了。相反的是,上了初中之后看书的渴望便加深了。于是,当我得知在我们学校的综合楼下一楼有一个小小的图书室的时候,我都要高兴的跳起来。这对于一个渴望看书的人来说就像是久旱逢甘露的感觉。但每件事有好也有坏,在图书室借书每次只能借一本,而且还要交十块钱的押金。天呐,你可知道那时候十块钱可是我一周的伙食费啊。在饱腹和饱脑直接徘徊了很久,最终还是因为书的诱惑超过了食物的诱惑,所以便把钱用于借书上面了,但一般都会在周四的时候把押金取出来。或许,能撑到周四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已是极限了吧!不过,现在回想起来那段借书的艰难岁月还是觉得那是一段很不错的回忆。
或许每一个喜爱看书的人,内心都有一个作家梦吧。梦想着希望有一天自己写的字也会被印刷出来,变成纸上的铅字。作为平凡大众中的一员,我也未能幸免进入码字时代。记得那时候还是初二,自己每到星期天晚上都会在晚自习的时候摊开我那本周记本本,开始写自己的周记。我记得那时候流行的还是那种带密码锁的笔记本,那时候自尊心太重,为了防止他人偷窥自己的秘密吧。有时候写日记写的太入神了,全然忘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潜在危险。于是,有一次,但我正在全神贯注地书写我的人生时,忽然一个阴影投落在我的本本上面,还没缓过神来的我抬头望了一望,就好巧不巧的撞上了我们班主任那狡黠的微笑。原来她正想看我写的是什么东西,等我反应过来"啪"地一声把日记本盖过去,心虚的把旁边的英语作业放在上面,然后微微的向老师投了一个微笑。我以为老师会在班上说我不好好学习呢,但出乎意外的是老师竟然没有说我什么,甚至还在班上说其实写日记是一个非常好的习惯,还鼓励大家都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受到老师的赞许,我的内心非常激动,于是便一直坚持写了下来,一直写到现在,也会继续写下去。
有时候你如果真的喜欢一样东西,那么你会想着去多了解它,也会一直默默地自己坚守下去。就像喜欢读书写字,过程的美与苦只有当事者才可以感受的到。毕竟,在追梦的过程中,很多人只会看到你的香水,而没有看到你的汗水。但,也正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即使一个人也不会退缩。因为喜爱,所以去做,去默默地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