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收到了一离婚案的民事调解书。这桩不幸福的婚姻,就此结束,男女双方的新生活开始了。幸福的曙光,再次在前方闪耀。
这个案件,委托人是一与妻子分居三年多的年轻男当事人,双方育有一女,多年来由女方带在身边抚养。由于男女感情不和,导致男方与女儿亲子关系也受到了影响。
历时多年的极力挽回,男方均无法修复或增进与女方的感情。无奈之下,男方委托起诉离婚。由于分居多年的事实客观存在,经律师与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签署了调解离婚的协议,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孩成年。
这个案件,虽不甚复杂,但由于关乎个人自由及责任,久拖不决,也是烦心事一件。基于当代人对幸福及自由舒适生活的追求,价值观日益多元,结婚已经不是一个必选项。即使双方仍希望投入另一段婚姻,也必须以结束这一段不合适的婚姻为前提。此段婚姻的结束,对当事双方来说,均是值得庆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