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翻开《从诗经到红楼梦-复旦人文经典课》,虽然没读几个章节,但我看到前几页自己密密麻麻写的随笔,惊讶到自己文笔还挺不错的,甚至把这些文字忘得一干二净,疑惑道这是我写的?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
说出来的话如同刚蒸好的馒头。
热乎乎,软糯糯,
一层一层撕开很是精神。
关系走远后,
说过的话怎么可能还会有温度?
馒头冷下来也变得硬邦邦,可以砸死人。
难怪《重庆森林》里说的,
有什么东西不会过期?
指甲缝里残留的馒头渣变硬了
也会划伤皮肤。
这一页随笔是夹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一章节里的。
现在看这段,我唯一想改的是把“关系走远后”变成“时间流逝后”。
作为一个爱吃碳水的人,馒头真的是我心头爱,那会珠海刚入冬,任何食物都容易变冷,馒头不趁热吃就会越冷越硬,某个瞬间觉得指甲非常尖锐,发现原来是指甲缝里还残留着变硬了的馒头渣。
到了现在就是:I love you forever!
说出来的话不需要成本,张张嘴的事。就如朋友圈点点赞,动动手指头的事。现在连点赞都成为了奢侈品,“Ta点赞了”可以成为稀有物品一样。
人类本来就不是专一的动物,这个仿佛所有人都心底有数,但偏偏总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幸运儿,相信自己另外一半是天选之子。
一个爱说,一个爱听。
早上清醒的时候说不相信爱情,深夜寂寞的时候却希望有人来温暖。
一边理性着,一边感性着。
都是啪啪打脸的生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