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我常常想,如果时光能够随自己的意愿,能停留多久就多久,停在哪个点上,永远岿立不动,我就要活在那个时候,这样也许就会省略了忧愁,别离,和不必要的争分夺秒。
就像《夜访吸血鬼》克劳迪娅,有一颗永远也不要长大的灵魂,生活在我们各自的花样年华,生活在永远不想别离的三岔路口,生活在我们永远也不会变质的爱情。
每天上班,习惯性的打开一些财经网页,用极度落差的心情冷眼斜睨那些豪宅别墅,那些名车洋狗驰骋道旁,再漫不经心的打开自己的皮夹子,数数今天花了多少钱。永远填不平的沟壑。
这个世界早已冰冷的像俱死尸,有种腐烂的味道。
看看我们的福布斯,比尔盖茨早已不再是首富了,位居第十四位的是我们的李嘉诚,哈哈,这个用金钱来衡量的世界。
关于金钱,关于时光,关于爱情.......’
都被我轻轻地碾碎,推开窗子飘到外面去了,屋子里好黑,而我却乐得清闲,S说我这是一种温水煮青蛙式的死亡。
最近我大学班级微信群里发出了一部公告—过年聚会。
雷霆之惊,几十名同学都踊跃的响应了,所谓一呼百应,像是要起义或游街似的,只有我,始终缄默,劈裂啪啦噼里啪啦的打了一通的字,最后在自己的个性签名里打上这样一句话:本人已死。
真的,好像还是昨天发生的事,我们抱在一起,哭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残羹冷炙瓶瓶罐罐摔的满地都是,在暗黄的灯光下,我看到同学们悲伤流泻的脸,写满读不懂的心事,醉了,一片狼藉。包括外面突如其来的一阵疾风骤雨。
不知哪个杀千刀的在放那首《毕业生》的插曲,还有那首《祝你一路顺风》。
我记得我们都是哭着唱完的。一曲离别,再相逢,不知几时几夕。
因为我们只是过客,彼此的过客。没有谁会留在谁的生命,或者是回忆里。
如此刻骨铭心,而今,它已经变成淡淡的一道痕迹,被轻而易举的抹去。我说对不起大家,我去不了了,我有事。我——加班。
而我只是累了,因为漂泊,因为时间渐渐带走了我的所有的真性情,对待感情的热度。冰冷冰冷的,我觉得我很冷。
Part2
我很记得的那个黄昏,我落寞的走在街上,对着夕阳,静静地踱步,想着自己的心事,我有一种感觉会遇到你,而且这种感觉如此强烈,我就顺着一个格局,一个命运的轨迹前进,是不是我生生世世的轮回里都有过这一幕,为何有一种感觉,让我那么鲜明那么熟悉呢。
同样一条街,在无数个幻想可以轻易遇到你的时间里我都落空,我只有故意的去找你去接近你,才那么辛苦的见到你,可是这一次,上苍安排了我们不期而遇,也许是为了让我纪念这一生中最刻苦铭心的毁灭吧。
然后,你笑了,相逢不如巧遇,一起走走吧。
我们就这样各怀心事心绪紊乱却步调一致的走在这个忽然宁静下来的世界,没再说什么,我一直看向那抹阴暗的云,它快飘落下去的时候,黄昏就结束了,属于我们的一切却也一起落下去了。
好啦。
我忽然停住脚步。
最残忍和不舍的话还是由我自己来说吧。只是告别嘛。
今生,你就陪我到这里,再见。我听到自己内心里最真最真的话。
我看见你隐忍的不舍,或许感情早已荡然无存但是你的唇角依然飘荡着一丝苦涩,你的眼睛里有我捕捉不到的忧伤,从何时开始,我已经不懂你了,你像一个谜,我已经对那个谜底厌倦了,因为它总是那么的伤人,如一把尖利的刀锋芒毕现。
“走到分岔的路口,你向左我向右,我们都倔强的不曾回头......”我需要多久的时间来忘记这个三岔口,这个熟悉的感觉,我真的不想再拥有。
今生将不再见你
因为再见的已不是你
席慕容说的好对啊,再见到你的时候,我看到了陌生,那种横生于四周如隔膜般的生硬,我可以从容的面对,不再流一滴眼泪,不再激动不知所措了,我感觉到一种坚不可摧的东西在头顶如冰雪坍塌,碎掉了碎掉了,满地狼籍。
席慕容真恶毒,她教会了我,什么叫心如止水,真的止水以后,却能听到自己的鲜血在血管里渐渐地蔓延开来,我的最后一缕纯善的念头随着这些血液开始沸腾。
Part3
还记得那个夏天的傍晚最后一次看到闵浩,我跟S还有小沫吃完晚饭从食堂出来,正兴高采烈的讨论什么,我们一起看到了闵浩,看见他抱着篮球从操场上走过来,额头上是闪耀的汗水,脸上灰暗,因为隔得远并不看的真切,只是见他一个人低着头走来。
在走近我们的时候,我们都在想要不要上前打个招呼,也许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我想走上前去走到他面前轻轻地问候一下,这个想法很奇怪,以至于多少年以后我每次想到那个炎热的傍晚是注定的一次告别,莫名其妙却郑重其事。
可是我没有这么做,只是心里一瞬间的悸动,仿佛这个意识原本不属于我,只是潜意思里的差遣。
我们擦肩而过,而命运却安排了我们回头,看见他忽然有所感悟似的回头,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他有些落寞的脸上阴郁的露出笑脸,如雨后初霁的太阳从云层里显现,厚重的乌云里金光闪闪,却美的出人意料。
我们都看到他笑了,这个一直忧郁的男孩子,露出雪白的牙齿,漂亮的眼睛弯弯的很纯净,干净的一尘不染。
就在那天晚上,我们同时收到了一个惊天霹雳般的消息——闵浩自杀了。
看见全班同学都灰败的脸色,我早已六神无主,震惊的全身发抖,这个消息太震撼了,太让人不可置信了。
闵浩,这个奇怪的男孩子,这个驾驭篮球场上驰骋的矫健身影,这个总是坐在课堂默默地角落埋头不发一言的男孩子,这个总是穿着白衬衫白胶鞋斜挎着黑色的JanSport背包冷漠的横穿于校园江湖的男孩子,这样,匆匆的消失于他的锦瑟年华,消失于我们惊讶的视线之内。
我跟S一起赶到医院的时候正好看见我们的老班,他站在医院走廊的白色柱子旁哭的不可抑制。我们严厉的不可一世的班主任,他永远也不会知道那天晚上他在以一贯的冷面孔对待我们这群不好约束的学生面前,如何的失态。如何的颠覆他英明神武的形象。没有一个人笑他,我们的女同学早已哭的让医生都为之动容。他们一直不停地拭泪,尽力了,真的,我们已经尽力挽留他了,只是他走的太急了。尘世间再没有他可以留恋的风景。
我至今也不明白,闵浩的离开是为什么,也许只是为了他那颗敏感的心,也许像安妮文字里描写的那样:“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梦想”
闵浩,你不知道,你的名字永远的列入我们的纪念册,你的QQ仍然被放在了班级群最醒目的位置,你的空间留言板上依然每每有更新,大家都好想好想你,希望那个世界能有你梦想飞翔的天空。
这个世间虽然那么的让你失望,可是我们还是很怀念你,想你背起黑色的JanSport消失在寒冬的夜,消失在夏季最委婉的那抹晚霞,想起,那个夏日的傍晚,你的回眸一笑,我现在知道,你在告别,其实你也有牵挂的东西,在那个笑容里,我看见了,你全部的舍不得。
Part3
这个冬天,北京突然冷的无法无天,可是我依然热的不可思议,白天有暖气的办公室里,只有缭绕的雾气散也散不去…
老生常谈我们的聚会,我用鼠标点开我的邮件,里面前不久被清空的记录里,忽然多了几份新的,聚会的邀请函是一封接着一封,班长跟我们的学习委是本着“一个也不能少”的原则来的,我看到大家在邀请函上的留言,有的说“来不了”的都被七嘴八舌的给说服的,这个瞬间,我忽然感觉到迷惑,因为我对这件事真的很不care,我连打一行拒绝的字都懒得动,我选择了沉默,千年寒冰般的坚硬。
当北国的风吹过曾经的过往,我站在这座伟大城市的西南角,沉默的看似水流年。
我变得不再轻易的去回忆,我选择了失忆,也许明天或者后天我就忘了自己,忘了那条街,那个路口的灯特别的明亮,你轻巧的走在我的身边,就像午夜的大街悄无声息,我们只有彼此的呼吸可以缠绕,那个时候请相信我,陪我到天涯海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