尬完英语课的表演,躺下来妄图昏睡百年,
奈何手机屏幕亮的很倔强,戳一戳的表情没完没了。笔友指着我日志里抱着庸俗的热情过了半生,非要一个解释。
只好嚼上一颗大白兔,然后跟这个一根筋的人辩解我如何没有胡扯,又想表达些什么。
我之所以给热情加一个庸俗的限定,实在是不想自己的文字像那些不经人世的低俗鸡汤,唯美而不真实。
飞鸟集里有一句: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所以关于生活,姑且当我们的热情是报之以歌,但不同的是,有的人能听个回响,有的人则连同歌声一起,消失在空旷的时空里。于是这种单方面的啼唱,就像飞鸟引颈长鸣的求偶,恰好遇到崇尚武力的原始文明,注定是荒芜的热情。
然而即使是荒芜的热情,也是被这个我存在的地方所祝福的。
我读过的已经忘记的书,我写过的烧成灰烬的字,我踩过的每一块收留尘埃的青石板,以及我酒后被世界偷走的二十个年头,都有心力祝福这种不确定是否会有回报的热情。热情,是没有错的。
就像冬天的早晨,既然门外只有灰败的暗色调,那生活的热情就会迫使我听一首暖色调的歌,又或者写诗,写长信。这个年纪我们能做的不多,但至少要在雨泡住青春的时候,稍微表态一下,证明我们是向着太阳生长的,就像花儿一样。
至于庸俗,只是一个记事本罢了,密密麻麻记着的,都只是岁月欠我的温柔而已。
为对酒当歌的夜,为拘于世情的忐忑,为老套的故事和蹉跎,逻辑开始乱跑,我不能说谎,自然就没有想家。
耳机滑到手上,又躺在我的外卖饭盒上,我缺一瓶王老吉,也可以用娃哈哈代替,当然假如小超市只剩下纯净水,我不介意被风捎着去更远一点的地方喝不隔夜的茶。
即使假期带着臃肿的冬天,也已经不远了,我于是不用自折身段去期待些什么,老乡拍的视频里,大西北的西北风吼的很动情,然而毕竟山水远相隔,我躺在福州的夜里,是听不到那种带着冷寂与沧桑的呼啸声的,都市文明的夜里,喧闹是最不值钱的排场,每一个走夜路的人,都有权利捧场。
听吧,暧昧在唱歌,多少理智的拉扯,情绪曲折成河,猝不及防的离别,是这个时代蹩脚的坎坷,跟着唱吧,跟着将就吧,跟着说谎吧。毕竟这里的夜只收留醉汉,不欢迎游子。在闭上眼之前,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