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拥有十个亿,我从这十个亿里面拿出10万块钱来去帮助一个人,同时,我通过直接的方式和间接的方式乃至隐性的方式,去宣传,去彰显我那“高尚、无私的品德”。此种“善举”我觉得与沽名钓誉,欺世盗名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我所付出的这10万块钱,在宣传了我的“善举”之后,会给我带来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名利收益。至于那所谓的“高尚无私品德”其实只不过是我利用它来获取金钱名声的一个手段而已。
也就是说,在这个拥有十个亿的我看来,金钱和名声的重量是胜过那些所谓高尚道德品质的。
由此想到,每到逢年过节乃至平常时候,网上便有大片的这种“爱心”的人士。
且不是说名人。
看看学校里那些去做志愿工作,或者说一些参加爱心活动的孩子们,大多数时候,你都会在他们的网络空间里面,看到他们所晒的那些图片,和“体会”。
第一次发现这个现象的时候,当时我的感觉就是,这是这个世界上最恶心的事情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