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在中国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它既是节气,又是节日,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以来的优良传统。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在扫墓踏青、缅怀先烈的同时,更应借此机会扫拂思想上的“尘埃”,时刻提醒自己常怀“清明”之心,让清明更“清明”。
党员干部要做官“清廉”。“为政之要,曰公与清。”清廉为官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操守的核心,是从政的原则和底线。党员干部要常想立身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拉好心中“警戒线”,不断增强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为群众秉公办事,不负人民重托。
党员干部要做事“清白”。“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清正廉洁不仅是对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认可,更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约束,作为党员干部当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只有脚踏实地做人、光明磊落做事,才能真正做成事、做实事、做好事,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信服。要正确运用手中权力,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杜绝一切不廉洁的行为,远离各种诱惑是时刻需要直面的重要课题。
党员干部要做人“清正”。“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党员干部作为干事创业的“领头羊”,应当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在各种诱惑中坚守初心使命。党员干部要笃思明辨,在新的赶考路上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切实增强过硬本领,站稳人民立场,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定力,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为民谋利上。
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思想上的清明,坚定理想信念,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纠正行为偏差,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