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就被教育要成為一個有用之才、國家的棟樑、 社會主義接班人。 長大後,後面兩個口號漸漸遠去了,前面一個卻愈發堅固。尤其在大學畢業走進社會後,我發現自己對於他人是否有用這點是多麼的重要,因為它直接關係到我的生存以及生存質量。無論是上班工作還是自己創業,我都需要創造出對於他人有用的價值,只有這樣才能有收入,有收入才能購得生活所需,有了生活所需才能活下去。有時候想想,這多奇怪啊,繞了這麼大一圈(上班、工資和購物),我的勞動才換來我的麵包(或者米飯)。我可以只為我自己和我的家人勞動嗎?
當然,我知道關於交換、社會分工、效率、競爭和工業化生產的道理。我只是想問,這樣真的好嗎?或者說我已經感覺到不大好了。最大的問題是中間環節增多了,我對我生活或生命的把控就大大降低了。
首先,能否找到工作首先要看這社會上有沒有這份工作,就是看他人需不需要你。 找到工作後,工作環境不是你能選擇的,工資報酬也不完全由你的工作能力決定,還要看同行的水平和公司的效益。至於什麼時候發工資,更不是看你的意願了。最後工資發下來了,市場上商品琳瑯滿目,同種商品還有多個款式大小或口味供君選擇,但最重要的價格卻由不得你說的算。 對於我喜愛或者急需的某樣事物(例如住宅),顯然它的價格高我就可能買不起或者只能買到一點點,而我卻完全無法影響它的價格高低。 這樣經過三個環節的攔截,我對生活的把控力還剩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