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说:“如果你生活在20世纪20年代的奥马哈,法纳姆大街是有轨电车交汇的地方,在城里没有比这里地段更好的房地产了。但是在互联网的世界里,它给了每个人一间小房子,这里没有黄金地段,它真的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世界。”读到这句话时,我不禁为巴菲特的精妙譬喻拍案叫绝!互联网真的是一种特别神奇的存在:
首先,互联网给每个人都创造了舞台。在传统媒体时代,只有通过官方的渠道(比如电视、报纸),才能获得公开露面的机会。而在UGC模式下,实际上每个人既是围观者,又是参与者。比如雪球上的内容,都是由用户生产的。在遵守互联网规则的前提下,每个人都有自由表达、自由展示的权利。
其次,互联网给每个人予平等的机会。在传统媒体时代,你能不能获得公开展示的机会,取决于官方平台。而在UGC模式下,网络把更多的投票权和选择权交给了广大网友。所谓的“网红”,也就是广大网友自由选择的结果——关注的网友多了,你也就成了网红。
在我看来,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真的特别幸运。为什么古代有很多文人喟叹“怀才不遇”?因为当时他们实现抱负的方式只有“做官”这一条路,如果皇帝不赏识,那就没辙。但现在不一样了,你但凡有一技之长,网络很快就会发现你,也很快就会给你展示的舞台。你只管努力,上天自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