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风好正是扬帆时,策马扬鞭再奋蹄,《条例》的修订实施,为新时代党校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党校唯有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将《条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才能培养出更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优秀干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筑牢思想根基,于红色殿堂中锤炼党性之魂。“党校姓党”并非抽象的口号,而是融入血脉的基因密码。《条例》始终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党校必须把这一思想作为课堂教学的核心内容,构建系统化的理论课程体系。要深化教学改革,将理论阐释与实践分析有机结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应强化党性教育的常态化机制,把理想信念教育融入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要严格落实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占比要求,确保课程设置突出政治引领,引导学员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要严格把控师资政治关,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深厚的教师队伍,通过集体备课、政治学习等机制,确保教学内容始终与党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
聚焦能力提升,以精准培训突破本领瓶颈。“为党育才”需要聚焦干部能力短板,构建精准化培训体系。各级党校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动态调整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数字经济、风险防控、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能力培训,确保学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素养。要创新教学模式,推广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实战演练等互动式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应建立学员需求调研机制,定期收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的培训需求,实现“按需配菜”,提高培训实效。同时,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师资结构,确保教学内容与实践需求紧密契合。
完善制度保障,以长效机制推动党校发展。“建强党校”需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将党校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党校工作,解决办学经费、师资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党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要完善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将培训效果、学员反馈、教学创新等纳入评估范围,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制度,确保授课质量和频次,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此外,要加强党校自身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流程,提升办学规范化水平。要加大对党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党校事业在制度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