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被哥哥嫂子拉到他们住的地方吃了个便饭,大抵我们年后第一次见面。吃完午饭后,商量着去海边去浪,于是就付诸行动了。
哥哥和嫂子哥开一辆电动车,我则坐在哥哥车子的后排。但是我如何也不会想到会出现惊险的一幕。去海边的路上,在一座桥上,汽车和人行道是在一起的。由于上坡路,在我们身后的大货车司机可能是提示安全的缘故鸣了下喇叭,然后表哥这时做了一件令事件升级的举动: 扭头骂了一句。大货车司机看到后,直接超过我们,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用车兜把我们往桥楞上挤,最后表哥不得不停车,在卡车过完桥后,还专门停下来看我们。
感觉整个事件挺像之前说的那个所谓“垃圾人定律”,我也上网查了一些资料,感觉这条定律很扯淡,如果按照其定义,我们身边绝大多数人都是其所说的垃圾人。在生活中,我们可能在大事上并不斤斤计较,反而会在小事上特别的计较,如今年的武汉小吃杀人事件、 大兴摔童案,分别是因为饭涨价一元和为挣抢停车位而发生的恶性事件。按照我们平常所说的,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个策略应该加个前提---不影响原则的情况下,是可以这样做的,但是什么原因没有这样做?究其原因是觉得这样做的收益人不是自己,是别人。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想,没有必要为一个对我们生命没有影响的无关紧要的人花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为何不用这些精力去陪伴家人以及朋友呢,所以基于此我们可以大度的去让一让,这样可能对方觉得是他占便宜了,其实受益人是我们自己,我们的生命质量也会更高,内耗也会更小,更能避免一方因为情绪激动而做出令双方后悔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