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在抽屉里躺了很久,连塑封膜都没有撕掉。一直没有读它就因为它当年太畅销了,连续很久都被放在书店畅销书的第一排。这理由有点扭曲。但我就是那种故意不看畅销书和热档电视剧的人,并不是因为品味独特或者自负,而是因为性格容易激动,怕就热点人物与人争论。“如果什么东西是好的,且普遍被认为如此,这并不是讨厌它的理由。”如果我早点看到A.J.句话,可能就早点去读这本书了。
我特别着急想推荐这本书给某个人,因为这是好久以来除了推理小说以外唯一能让我连厕所都不想上而迫切读完的一本书。我很迫切想要和同样爱它或者讨厌它的人就此书展开讨论。我也想把它推荐给我的儿子,虽然他才两岁多,我好奇当他长大到能阅读的时候对此书的看法,因此写了这个笔记,期待有天他能来和我对话。
我觉得我爱上了A.J.。没错,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岛上书店的老板。一个“书呆子”鳏夫。我有时候希望是他妈妈,为他的别扭和社交排斥上一堂课。有时候希望成为他的兄弟,像兰比亚斯一样,享受他的偶尔体贴和幽默,最重要的,他能告诉兄弟该读什么书。我又像是一个暗恋他的客人,偶尔到小岛书店看一眼,为了看他而频繁的买书,像一个暗恋中年老师的高中女学生。但更多更多时候,我希望成为他女儿。我十分嫉妒他的女儿玛雅,是的,虽然她有着“弃婴”这样悲惨的身世。首先我嫉妒她的生母为她选的被遗弃地点。正如文中所说:“玛雅知道她的妈妈把她留在小岛书店,但是也许每个小孩在某个岁数都会遇到这种事……你的整个人生都取决于你被留在什么店里。她可不想生活在三明治店”。更何况,这间书店的老板是个书呆子,而他从未怀疑过把他可爱的女儿也培养成“小书呆子”。而事实证明玛雅天生就应该如此。
我喜欢每一次A.J.称呼玛雅为“我亲爱的小书呆子”。那感觉就像是一只猫被人在肚子上挠痒痒。我喜欢看A.J.和他的女儿玛雅的一切互动,远超出他和亡妻还有爱人的,甚至是玛雅恶心他醉酒后的呕吐物这样的情节。我觉得,能成为A.J.的女儿无比幸福,因为他给玛雅的是一个世界,岛上的任何一个人都给不了,包括她的妈妈和生父。而玛雅也确实这么认为。当她的参赛短文与冠军失之交臂的的时候,AJ和她握了握手。她说“父亲跟我握手的那天,我知道我是一名作家。”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第一次哭。我嫉妒的要死了,还有什么样的父亲,能做的比AJ还要好呢?
除了主人公A.J.我也喜欢这本书里对很多事物的描写:作者写早上起来A.J.的口气时是这样形容的:“他嘴里的气味就像被雪弄湿的袜子味儿”。这是我读到过最形象的形容口臭的描述。而对于医院病房的描写,更是令人心痛而幽默:“它是灰白色的。那幅画是你见过的最难看的画,就好像是假日酒店不要的东西。一切闻着都像是有人在企图掩盖尿味。” A.J.最后脑子里长了一个瘤子,这压迫了他的脑神经,他的语言系统彻底被摧毁。他甚至无法说出“爱”这个字。读到这里我第二次哭。不是因为可怜他。而是我再也看不到他和他的玛雅那些令人振奋的对话了。玛雅不明白他的失语症爸爸在说什么,这比失去A.J.还令我难过。
而这本书最令人欣喜的,就是它可能让不爱读书的人想要去花一整个下午安安静静读一本书。兰比亚斯说“书店里吸引该来的人来,像A.J.和阿米莉亚那样的好人。我喜欢跟喜欢讨论书的人讨论书。我喜欢纸,我喜欢纸的手感,我喜欢书插在裤子后兜里的感觉。我还喜欢新书的味道”。而在他在小岛书店和A.J.成为朋友之前,他只不过是偶尔读青少年小说和办案集的人。和他一样,我直到上大学时受一人影响才开始有要读读书的念头,而这些年里,涉猎最多的也不过是推理小说(甚至更倾向于侦探小说)和几部“鸡汤”。但《岛上书店》让我有了更迫切的阅读欲望。我想,我再去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应该不会再像大学时期那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