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的同学问我可否把大学生创想读书会项目的工作汇报尽快写好,她好明天下午安排其他人去帮我汇报工作,因为我明天不在成都,去云南丽江旅游了。
我满口答应。过了一会,我问她项目资金是如何结算的。为了做这个公益项目,我已请假两次了,我希望她帮我把请假的空缺补上。
她说她还没想出一个合理的分配方案,她肯定会帮我把请假被公司扣工资的空缺补上,她在想一个更好的资金分配方案好来激励我。
听她说这话,我心里有点不太爽。
不知是去年还是前年,我帮她写过一篇活动报道,发表在微信公众号上,她给了我三百元劳务费。那次,她是没有拿到项目的。她为了激励我,从她们公益机构的项目预留备用金里支付了我劳务费,想激励我一下。
然而,我并未被激励。后来,她的同事在好几个公开场合说她没有拿到项目,也给我发了三百块激励金。我听着很难受。
我为什么会难受?
我本想帮个忙而已,你给我钱,我就收;不给,也没关系。至于你拿没拿到项目,与我无关。在后来的公开场合,这件事一再被提起,说机构没拿到项目,也给了我激励金,就显得我同学很高尚,她吃亏了,而我只是写了一篇文章,人家给三百块激励金,我就收了,关键是人家还没拿到项目,是从其他项目的备用金里拿出来的。
虽然我那同学从来没有说过这话,是她的合作伙伴说的,每次我听到这话,我就不高兴。那三百元激励金在我这就起不到激励的作用了,反而是个负担。
后来我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自己是不愿意做了一点好事,就经常说。做了就做了,如果说出来就变味了。
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就不再在各种公开的场合说这事了。拿没拿到项目是机构的事情,我写稿子有付出,认可了,还发表了,给点劳务费也是应该的。但如果在公开场合老是说这事,感觉自己吃亏了,或者这样做很高尚,让别人听起来很不爽。
我体会我自己的感受,我是感觉不舒服的。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今后我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不想让别人不爽,不要经常说。
这让我想起我的母亲。我母亲喜欢说。本来自己让别人占了便宜,她还要经常说,这样占了好处的人也不会感激她,反而成了仇人。
人心如波浪,一浪接着一浪。如何让别人感觉舒服,是我们一辈子需要修炼的功课。
因此,我自己不喜欢的,感觉不舒服的,我也不愿意强加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今天的我依旧很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