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伦之恋——通奸的罪与罚
史料零散,不容易说清楚
通奸虽然被视为破坏家庭伦理和婚姻稳定,但在南北朝,不论男女,都没有人因为通奸而被判死刑,也看不出妇女通奸会比男性受更重的处罚。魏晋南北朝时期“夫尊妻卑”对观念并未完全盛行。
家丑不外扬——婚姻暴力与妇女地位
同上,男女未有大差别
生为夫家人,死为夫家鬼——法律中女性的夫家认同
容隐
族刑与连坐
牝鸡司晨?女人当家
北魏刘辉殴打兰陵长公主致死一案,有两点是不能忽略的
1皇权(灵太后)介入决定审判
皇室——维护公主,杀公主乃叛国罪
官员——刘辉乃杀妻而非杀公主,罪不致死
2这次介入的皇权带有特殊的性别意涵
不论是武则天改变丧服,灵太后维护公主,或者是谢安夫人刘氏的不平之鸣:
周公是男子,相为尔,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也。
似乎就不那么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