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疯癫?

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来成都7年,工作地点从各个郊县转到现在的市区,住的地方还是留在了郊县,很多人不解,从时间、路程、费用各方面给我分享住郊县的种种劣势,我依旧坚持单程1小时40分钟车程到市区上班,我喜欢郊县的安静、不慌张、人情味很浓,忘记带钱包依旧可以吃饭、买菜、买排骨回头拿过去就是,卖菜的大姐、卖肉的大哥、小食店的叔叔阿姨让我感受到一个人生活在异地的温暖,28岁的年纪,单身,工作、生活一定要是自己喜欢的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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