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点讨论君主专制制度的合理性,商鞅认为在上古时期没有君主,也没有官员,民众之间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别,社会秩序非常乱。因而到了中古时期开始有了君主,他为管理民众,把民众划分为高低贵贱等不同的等,设置官爵去管理众多的民众,制定法律去约束民众的行为,这样以君主为最高权力的制度便诞生了。
依法治国
如果君主的命令不能够实行,那么他的地位就很危险,如果官员的任免和升迁没有定规,那么国家就会很混乱,如果国家的法令得不到实施而是私刑泛滥,那么民众就不会畏惧刑罚。法制不明,民众就不会服从君主的命令,君主也就失去了权威。
点评:虽然商鞅之法为治民之法,他的法也是为专制统治服务的,但其中也许多闪光之处,比如禁止私刑,彰显法律高于权力的精神,是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
以权压法
圣明的君主一定是按照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的,一定是要论功行赏的。凡是拼死为国效命的人,目的就是为了求得功名利禄,所以要顺应人的这种私欲,要给有功者赐于足够高的官爵,赏给他们足够多的钱财,这样国家才能有效利用民众的力量。
昏暗的君主,任意解释法律,破坏法治精神,有功者得不到赏赐,反而那些沽名钓誊的人却身居高位,造成战士不愿打仗,农民不愿种地的后果。
人都喜欢投其所好,所以君主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治理国家,如果君主喜欢读书人,那么所有人都会去读书,如果君主喜欢周游列国的游士,那么农民就不愿种地了。如果君主不以农战为根本,那么那些不事生产的游民就会越来越多,为国征战的士兵会越来越少,国家实力就会被大大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