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失业九个月了。说来惭愧,我也差不多。倒真有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意思。
不过,我与他也有不同。
比如朋友会开车,我不会。所以有一段时间,他去开滴滴。
失业之后,我也动过开滴滴的念头,但我不会开车。
自从科目三考试失败,我就没再想过开车这件事。
有人说,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我大概属于后者。
不过,人确实可以做他想做的事,却未必能愿意他所愿意的。
还是那个朋友,他会开车,想开车周游世界,现在却只能先开滴滴。
他愿意开车,就“应该”去开滴滴吗?未必。他其实还能做别的事。
“应该”是个很微妙的词。它常和自律、责任、成熟在一起。可当你听到别人对你说“你应该这样”“你应该那样”,你多半会反感。
1950年,卡伦·霍妮在《神经症与人的成长》中提出“应该的暴政”:一个人牺牲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去成为“应该成为的人”,做“应该做的事”。这种“应该”的终点,往往不是成就,而是自我憎恨。因为真实的自己,永远追不上那个理想化的“应该”。
朋友后来断断续续开滴滴。他好像真的愿意了。
他没有再回设计公司。就算熟人推荐他过去,他干了一周也没再去了。原因也很简单:他又像以前一样,没日没夜地加班,连和家人见面的时间都少了。
跑滴滴当然也辛苦,但下班就是下班,没有甲方或领导临时找他开会、改图纸。他说,下班等于没下班的日子,不是他愿意过的日子。
身边人都觉得他应该重操旧业。毕竟学了那么久,在设计行业干了二十多年,说放下就放下,多少有点遗憾。他却说,遗憾的不是放弃,而是身不由己。换句话说,他愿意把开滴滴当工作,而不是因为“应该”继续做设计。
如果一件事只剩下“应该”,又长期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就值得停下来重新看看。我认同他这一点。
他没再去设计公司,推荐我进了那家公司。于是我天天加班,回家加班,周末也加班。半个月后,他问我工作怎么样。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想起我们聊过的“只有我愿意,没有我应该”。加班不是我愿意的,却像是我应该的。
为什么应该?因为我得先保住这份工作。
正式合同还没签,我甚至劝自己:要尽量愿意去加班,而不是无奈地想“我应该加班”。
这么一想,又回到那句话:只要是真的愿意去做,就不太会有“应该”这回事。可人真能事事都愿意吗?我还没有答案。
最后,送你一段歌德的话,有点拗口,但我很喜欢。大意是:
我们的愿望,是潜藏于自身各种能力的预感,是未来能够成就之事的先兆;凡是我们能够做到并且愿意去做的事,都会以想象的形式出现在未来;我们对那些静默中早已拥有的东西心生渴望。于是,一种充满激情的预先把握,把真正可能的东西,转化为梦想中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