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说,主题作品越复杂的作品,越能引起读者更广泛的关注,进而引发争议,博得更多眼球。
我喜欢读和看主题复杂的作品,并不是想关注什么,而是因为主题越复杂,也就愈深刻地表现出心灵和灵魂的深度,而这种深度往往不是一望而知的,而是靠读者沉浸到作品的世界里,去深入探索,才能认识到。
一
作为一部关于恋童癖的名著,《洛丽塔》如雷贯耳,风行一时,不能不说是就是因为读者们的这类双重兴趣:内容的奇特与写作的精妙,使它成为一本雅俗共赏的书。
甚至因为《洛丽塔》的风靡,后来衍生出了“萝莉(loli)”一词,并在日本引申发展成一种次文化,用来表示可爱的小女孩,或用在与其相关的事物。
但如果抱着猎奇偷窥的目的去读《洛丽塔》,会很失望。
原因之一,《洛丽塔》原著很干净,远比《金瓶梅》甚至一般言情小说干净,并没有什么“少儿不宜”的内容。《洛丽塔》国内有很多译本,于晓丹是其中的译者之一,她在一篇文章中讲到:“如果看过原著的人一定都知道,这本书从字面上看其实很干净(意思如何可以仁者见仁),里面没有任何不能译出来见人的,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做任何删节。”于译本是我个人最喜欢的版本,语言简练、通畅,翻译腔少,读起来很好懂。
原因之二,小说情节进展尤其缓慢,琐琐碎碎的铺排,汽车旅馆的龌龊,大段的内心自白;关于小说的重要概念“性感少女”一词,可以考证上一章,甚至引用1933年的《儿童和青少年法案》;跟洛旅行途中的争吵,景物细节,等等。纳博科夫知识渊博,西方文化中艺术、文学的典故随手拈来,没有两把刷子,磕磕绊绊的,很容易读着读着就迷路了。
1954年,《洛丽塔》完稿后,“对几个上了年纪阅读能力差的人来说,是一部令人憎恶的小说”,于是先后遭到四家神经紧张的美国出版社的拒绝。此书在美国尽人皆知,是把它当做一本“黄书”来读的。从1955到1982年间,此书先后在英国、阿根廷、南非等国家遭禁。
就内容来说,小说故事并复杂。主人公亨伯特患有恋童癖,是一个精神分裂者,对九至十四岁的性感少女具有无法克制的欲望。少时,他与恋人安娜贝尔度过了一段青涩的恋情。自从安娜贝尔死后,他心中总藏着一个温柔而猥亵的梦魇,那些十几岁的青春少女们对他有着不可抗拒魔法般的吸引力。
他包藏着这个隐秘的欲望,只是用颤抖的灵魂呼唤着那些肤浅狂燥的精灵们。这使亨伯特的潜意识长期处于对性感少女畸形追求,洛丽塔的出现,使这一畸形追求找到了。
后来,亨伯特到美国,在大学里靠教授法文为生。一次偶然的机缘下,他成为了夏洛特(洛丽塔的妈妈)的房客。他疯狂地爱上了夏洛特年仅14岁的女儿——洛丽塔。而与此同时,夏洛特也看中了亨伯特。为了能够继续跟心中的精灵——洛丽塔生活在一起,亨伯特违心地娶了夏洛特为妻。但最终夏洛特还是发现了亨勃特对自己女儿的迷恋。激愤的夏洛特冲出家门,却遇车祸身亡。
随后,亨勃特于是带着洛丽塔开始了一段美国高速公路上到处逃窜的乱伦爱情……直到狂燥的洛丽塔开始厌倦最终离开了他。失去了生命中的精灵的亨勃特在绝望与悲哀中杀死了当初拐走洛丽塔的男人——奎尔蒂。
洛丽塔的性格和行为是众多美国小女孩的缩影,尤其是在亨伯特带着她环美旅行中,她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无论是在性方面还是其他方面。如亨伯特说的“是她诱惑了我”,其实,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这样,“乱伦”一次最先是从洛丽塔说出来的,“亲吻的把戏”,亨伯特要对她做的事情她都很清楚,有时候亨伯特比她还矜持。洛丽塔自己也曾说:“我很节俭,思想和行为都很肮脏。”
二
《洛丽塔》复杂的结构主要体现在其结构的自我影射性,主要通过暗指、巧合、戏中戏等手段来实现。比如,“着魔的猎人”是亨和洛第一次做爱的宾馆,随后,这一意象反复出现,正暗示着这是一场疯狂的猎人围捕猎物的旅行,是着魔猎人的心灵的流亡,最终的结局是,猎物逃脱,着魔猎人灭亡。
一部好的作品,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可以作多种角度解读和理解。
第一种理解,是亨伯特爱着洛丽塔,但那爱是一种畸恋,他有无尽的占有欲,是一个着了魔的猎人。
把洛丽塔的经历从小说中单独梳理出来,对她性格就可以看得更清晰。她5岁丧父,单身母亲常常辱骂她。12岁时她母亲再嫁,就在亨伯特与黑兹太太刚结婚不久,洛丽塔便被送去夏令营,在夏令营时,洛丽塔就过早地接触到了性。13岁时母亲便去世。和继父过着在外是父女、在家是情人的生活,15岁逃离到自己爱上的一个剧作家(奎尔蒂)身边,但没有得到真爱而离开,19岁时嫁给一个有残疾的工人并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亨伯特、奎尔蒂具有很多相同之处,都是知识分子,都具有恋童癖,都是着魔的猎人,奎尔蒂也为“小仙女”流亡。但奎与亨伯特有所不同,奎深谙世道,谨慎、狡黠。他猎取的洛丽塔只不过是他的玩物,他更像一个浪荡者的形象,与亨相比,奎更注重猎取的过程,他似乎乐此不疲,在流亡过程中他总是保持适当距离,不断地变换着。
最后,猎物已经逃离了这场流亡,而两个猎人最终相互毁灭。
我第一次读《洛丽塔》,我是向着性变态方向去的。
对恋童癖行为,从犯罪心理学来说,马萨诸塞州治疗中心(MTC)发展形成了一套行为模式分类,该分类被广泛应用。主要分为4种模式:
固着型(或幼稚型)恋童癖:表现出吧儿童看作自己的性及社会方面的伴侣,对儿童有着长期和唯一的偏好。该类罪犯从来不能够和成年同伴建立一种成熟的关系,无论男女。
退化性恋童癖:有正常的青春期和很好的同伴关系,并且也有异性恋的经历,但后期出现了男性气概不足和自我怀疑的情感,随之而来的是职业、社交、和性生活方面的问题。
剥削型恋童癖:侵害儿童的主要目的是为满足其性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利用儿童的弱点,并通过各种方法或诡计来使儿童顺从。
攻击型恋童癖:是出于性和攻击两方面的原因二侵害儿童。这类恋童癖者通常有很长的反社会行为的历史,并难以适应环境。
从这四类来看,亨伯特很难归为哪一类,兼有固着型和剥削型特征,但有不完全吻合。至少,他是爱着洛丽塔的,刻骨铭心那种。
作为第二种理解,《洛丽塔》可以作为一个案例来分析的。
但是读到最后,洛怀着别人的孩子,写信请求亨的援助,亨去寻找洛。此次重逢,仿佛已经不是简单的恋童癖这么简单了。原文是这么说的:
“呵——呵!”凝滞了片刻,她又惊又喜地喊出来。
“丈夫在家吗?”我嘶哑着嗓子问,拳头在口袋里握紧了。
我当然不能象有些人想的那样把她杀了。你知道我爱她。那是一见钟情的爱,是矢志不渝的爱,是钻心刻骨的爱。
这可以看作是第三种理解。
三
1997年版的电影里,亨伯特无奈地说,我爱我面前的这个女人,如此肯定,就像知道自己必死一样无疑。 也许,这般疯狂而真挚地爱情,原本就注定了死亡的结局。
有评论说,他在爱。纵是自私狭隘,亦是因他安全感的丧失,爱的撕心裂肺,爱的绝望。他知道自己无法拥有,他退让宠溺,以此来记得,以此来确定自己的爱情。
从始至终,或许,亨伯特只是一个人的心甘情愿。而我爱你,从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的事。小妖女你让我着了魔,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而洛丽塔,她的心一直是自由的,她对于亨伯特的爱如此的不以为然。许是因为他已是她的裙下之臣。他对她言听计从。在妖女的眼中,这样的爱情缺乏挑战性,或许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
在与洛进行了艰难的谈话后,亨伯特的表白让人动容:
我一定要让世界知道,我是多么热爱我的洛丽塔,这个洛丽塔,苍白的、被玷污了的、怀着别人的孩子而已显出身孕的洛丽塔,但仍然是那灰色的眼睛,仍然是那黑亮的睫毛,仍然是金褐色的皮肤,仍然是卡门西塔,仍然是我的洛丽塔;改变你的生活,我的卡门,跟我来吧,到天涯海角,我们将永不再分离,俄亥俄?马萨诸塞的荒野?不要紧,纵然她的眼睛暗然如近视的鱼眼,纵然她的乳头肿胀,溢出乳汁来,纵然她那美丽、年轻、鲜嫩、天鹅绒般纤软的三角区被玷污了,被撕裂了——纵然这样,我只要看一眼你那忧郁的面容,听一听你那年轻沙哑的声音,我仍会万般柔情翻涌,我的洛丽塔。
1997年版的电影里,变得更简洁了。亨是这么说的:
我望着她,望了又望。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最爱的是她,可以肯定,就像自己必死一样肯定,当日的如花妖女,现在只剩下枯叶回乡。苍白,混俗,臃肿。腹中的骨肉是别人的。但我爱她。她可以褪色,可以萎谢,怎样都可以,但我只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美吧?痛吧?
小说开头,写得更好: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其实,喜欢这样的反伦理作品,就是因为美,因为戳到了你心底最软的那个地方,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