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会做饭的男人普遍有好感。
你懂的,我所说的会做饭,不仅仅是饱肚而已,而是即使一堆最简单的食材,经你手一过,无不是风姿绰约,让人欲罢不能的。
听到有人说过:我做饭放得料子可多了,香的一塌糊涂。看他一脸傲娇,我不置可否。饭当然是该香的时候香,该淡的时候淡。
娟的老公就特别会做饭。那一年我送小袄去上海,娟很自豪地说:我们家的就号称特级厨师呢,外面有的饭店都没我们家那位做得好。果然,那一顿丰盛的晚餐,吃得我们大快朵颐,无不称好。其中有一道白萝卜丝凉拌海蜇丝,晶莹透亮,清滑爽脆,完全超越了我对白萝卜的认识。那真是傻大姐的华丽转身,直接晋级白雪公主了。娟的老公说,提前把萝卜用盐腌了,把水挤出来,再清水洗涤,就去除了萝卜的辛辣味。
我点头,暗叹,啊,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神奇!
老公的姐夫也特别会做饭。每年大年初四,我们都要到他家聚餐,那一餐也是孩子们最惦记的。
“来,尝尝我做得东坡肉,清蒸鳜鱼也好吃的。”
“这个茭白就不要放盐啊,倒点生抽就很鲜了。”
“这个汤里我放了点蛤蜊,提鲜。”
大大小小十好几个菜,青青红红的,香气扑鼻。小孩子们吃得连话都顾不得说了。
姐说,他初三就开始动手了。一个人端着猪肠子羊肚子去楼顶拾掇,冻得两手通红。然后费手的又是一番蒸炸烹煮。姐的脸上盛满笑容:“我又不会做,所以我也不管。”
我常说姐是个幸福的人。姐夫虽然没有给她大富大贵,却事事贴心周到,只要他休假,姐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被他养的白白胖胖。姐夫特别孝敬我的公婆,对孩子们视如己出。出门在外,打电话回来,老老小小都要问候一遍,好几次还问候了我的妈妈。
所以,我觉得会做饭的男人都自带光环。
会做饭的男人都一定热爱生活。蔡澜说:吃饭就是简单又风雅的事。逛菜市场像逛精品屋,看油盐酱醋都是恋人一样的目光 ,一日三餐,不凑合,素净的白瓷,一把葱绿,几颗桃红,无聊的周末立马变得诗意起来。把简单的事做得风雅,一定是对这俗世生活情有独钟的。
会做饭的男人心中一定有爱。他愿意牺牲自己的休闲时光,甚至跑很远的路回家,只为给自己爱的人做一顿可口的饭菜。也许他真的不善于表达,所有的心意都凝聚在一盘你爱吃的香菇炒青菜里。煲一锅靓汤,看你一小口一小口地呷,看的人比吃的人更幸福。
会做饭的男人大抵经历丰富。蔡澜说,如果要写一篇关于“面”的食评,那你最低要跑去吃五家的面。 看过他的书《寻味》,满世界跑,满世界寻找最可口的味道。会吃的人不一定会做,但会做的人一定会吃。他懂得每样美食的独特门道,领略各国料理烹饪过程的精致。去过的地方多了,见得也多,吃得也多,会做的也多了。旅途,锻造了一个人的灵魂。
也许是因为地域和风俗,我们这个地方主动下厨房的男人真不多。
单位里有个年轻的同事,他在家做饭,但是每次进厨房的时候,一溜小跑,嘴里还大声念着:时尚好男人,就要下厨房。可能以此来掩盖自己似乎异类的感觉。
所以我家的男人也不会做饭。
但他老吹了。每次我出门几天,走时都嘱他好好吃饭,人家总是很骄傲地说:放心吧,咱也是会做饭的人,饿不死。可等我回来,满桌方便面桶,一次性杯子,随处仍的臭袜子,哎呦,一屋子的狼藉。然后就可怜巴巴地哭诉:你不在家,我每天都这样凑合,那样凑合。
他还有个特别烦人的毛病,你做饭,他就站旁边瞎指挥。“你怎么不先放这个?”“你这样切菜不好吧。”气得我每次都对他行怒目礼。“一边去,我的地盘我做主。”还好,识相,哈哈一乐,闭嘴等吃。
但他有两样拿手的饭。
一个是面条。每次做,面条的劲道都恰到好处,汤味可口。我是做不来的。人家更是尾巴翘到天上去了:那是,当初不就靠这碗面条俘获你的芳心,才嫁给我的,你说咱做得好不好。啧啧,这么夸自己,都无语了。
还有一个是荷包蛋。我坐月子的时候,半夜常常感到饿。轻轻喊一声,他立马醒来,披上衣服,掏开小煤炉,等火头上来打鸡蛋。估计用扇子扇火的时候,都是挤着眼的吧。刚开始打的鸡蛋都是散的,汤里全身鸡蛋花。一个月下来,荷包蛋就很漂亮地浮在碗里,玉一样的蛋白裹着金一样的蛋黄,放了红糖,甜甜暖暖的。
以后的日子里,每逢我不舒服,他就会站在床前,心疼又无奈地看着我,良久才说:我给你做碗荷包蛋吧。
所以,这个不会做饭的男人,荷包蛋做得越来越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