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认为美,世界上最高贵的东西,就像是沙滩上的石头,随便哪个满不在乎的过路人都能捡起来呢?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
亦然,只有经历过相似苦难的人,才能发掘其中深藏之美。情感之美,文化之美,均是如此。自以为一蹴而就的情感,殊不知对方曾遭受过多少泪雨微醺,才会这般珍惜它的来之不易;自以为感同身受的小说,殊不知对方曾经历过怎样心酸落寞,才能将其信手拈来融于词藻。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痛苦更是。以前有位挚友说,为什么精神上的痛苦会加于身体,令其憔悴万分。当初年少,不置可否,一笑而过,直至后来的某日亲身遭逢,才明白原来所言非虚。
爱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态,有保护对方的愿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取悦别人的心理——总而言之,爱需要无私忘我,或者至少需要把自私隐藏得不露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所有这些性格特征都是我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看不到的。
但是他依然具有吸引力。或许是第一次见面的初印象,或许是在接触中逐渐沉迷于他的某种气质,这种感觉难以描绘也难言虚实。爱需要自甘示弱的适当妥协,如果只是一味强硬到底毫厘不让,只会因为锋芒毕露而使对方遍体鳞伤。人当然是种自私的动物,就算心里想着要为别人考虑,但潜移默化中又悄然站位回到自己阵营。立场不同,表达的观点自然也有失偏颇,故成为各种矛盾与纠纷的始源。
我想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去理解爱情,所有爱情观念是因人而异的。
每个人的需求和价值是不同的,不分优劣好坏,只谈合适与否。个人思维的差异,决定着相处方式也是各有千秋。一方喜欢保持适度距离,而另一方却渴望形影不离,其实对于双方都会是一种痛苦。只有不断改变调节,要么一方改变让步,要么探索出折中的方案,不然只会劳心劳力,痛苦不堪。身边的老友对于另一半的吐槽也是种类繁多:疯玩太晚才回家,死宅在家不爱玩;想法太过于美好,想法太过于极端;从不秀恩爱,天天秀恩爱……对立面就像是光影两端,不胜枚举。倘若建立一个有趣的匹配系统,将各自所需分门别类,用大数据去找寻最合适的另一半,是否就会一帆风顺?当然不可能。需求会随着自己得到的增加而增加,具体原因也不想多谈,仁者见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