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难产讹人拘留;老人被扶反被讹却只是道歉,能不能定性敲诈拘留?
第一则报道:8月份,一名卡车司机在路口按了两次喇叭,几个村民认为这辆卡车按喇叭导致自己家的牲畜难产,要求赔偿2万元,司机没有办法,协商后赔偿了6000元,事后选择报警;警方已经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拘留。
第二则报道:9月2号,浙江金华滕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受伤的男子,伤者被扶起后先表示感谢,但路人干预后伤者报警讹人,最终交警在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后证实,两车并未发生接触,该事故为一起单方事故。
这两件事,虽看似风牛马不相及,但细细分析,还是有一定的共性。在普通老百姓的认知中,这两件事都是讹人,只是一个自己解决并成功了,一个虚构事实通过法律出面解决却没有成功.两者的共性都是存在恶意讹人,目的都是为了钱,事情到底怎样他们心里不清楚吗?
不同的是,牲畜难产事件来讲,是自己上路拦截汽车、私下解决,典型的触犯法律.设想一下,如果他们没有私下解决,而是当时报警,请问事态发展会怎样、司机会不会赔钱?
金华扶人反被讹事件,要是没有打算讹人,那为什么要报警,事情到底怎样心里没点数?伤了胸说不出话,请问如何报的警?真相大白后,还要骂人家“白莲花”,这难道不是恼羞成怒!
解释一下什么叫“白莲花”,和尚哥认为白莲花指得就是看上去无害、无辜、没心机,其实只是为了骗取社会同情,内心无比阴险狡诈,以达到险恶用心的那种人。这样的词被用在事见义勇为扶人反被讹小伙身上,让人愤怒更加让人愤怒的是,事情处理只是简简单单的道个歉就完事了,5000元的捐款我估计是社会舆论压力下迫不得已的举动。
金华扶人被讹事件为何只能定义为民事案件,而牲畜难产却可以定为刑事案件?难道金华事件不能定为敲诈吗?有法律专家帮忙解释一下吗?
我是和尚哥,生于红尘听了太多故事,奈何做一酒肉僧,偶来随笔论欢喜,不求笔落泣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