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尘,是一名高中男孩,我来自一个和谐的家庭,是一个乖孩子。从小到大我都是安静的,我没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变得疯狂。
那年我高二,成绩差的我为了考大学不得不选择一门艺术。对,你可能怎么也想不到,我选择了书法。就在那一天,同桌的她跟我去看情况,而他就在这一天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并扎根……
我想我还是挺喜欢书法的,我喜欢那种拿着毛笔创造艺术的感觉,喜欢给她带去他的消息,看她痴痴的感觉。
他比我们大一批,书法班有名的才子,他写字,画画,唱戏,当然,还有说风凉话。那个时候的女生对于男生的风凉话似乎是全盘接受的,因为那会使她们开心,是那种比女生夸你漂亮还要开心的那种。
他可以跟老师比赛书法,可以轻松夺得老师赞美,可以引来同学们的请教,可以在别人紧张准备艺考的时候,逛街、海吃海喝、讲笑话。
每天回到教室,我都会将他的事告于她,他的笑话,他的作品,他的朋友,他的未来去往何处……我想,她开心就算是我积功德了。
终于有一天我搞到他的QQ号,我找见他的照片给她看,等着她说谢谢我的时候,她却说:“原来我看上的只是他的背影。”我无语,我不知道说什么,他虽然没有很帅,可以不至于她说这句话吧!
她再也没向我问过他,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一秒,忘记也可以一秒做到。
从此以后,我没有再去了解他的消息,没了她的渴望,似乎一切都没了意义……起码现在是……因为我用了四年喜欢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