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了早饭,步行1个小时去小泉公墓,带上我早晨做的花篮。花少叶多的自然风,是我喜欢的样子。我尽量捡人少的路走,墓地在一座山上,到了山脚下人就多起来,上山的路,看起来都是缓缓的小弯道,实则很耗体力和耐性。
我慢慢地往上走,走到一拐弯处,遇到了一对大约60岁的夫妇,他们拖着手,也是慢慢地往上走。女的走在前面,男的在后面,男的背了个大背包,右手握着一根拐杖。当时我心想:咦,老两口感情还好哟!
当我走到他们旁边的时候扭头看过去才发现:原来那个叔叔是盲人,带了个大墨镜,拐杖不停地在地上摸索着,阿姨的腿脚也不好使,一瘸一拐的。难怪他俩走得这么慢。衣着朴素的阿姨,左手握着一束野花——金黄色的小野菊里穿插了几棵油绿色类似马尾草的植物,花儿在阿姨手里随风飘舞,自然清新,样子很美。
不由得低头一看自己抱着的一篮子花,瞬间觉得相形见绌,虽然一路上有好些人都说我的花很美。
一直喜欢自然生长的植物,它们本来的样子,就是最美的。不想刻意雕琢,我想这也是我当时拒绝以花为生的一个很大原因。幸好,早晨我出门去野地里采了一些叶子回来的,这一篮子花,看上去总算是有一点生命力。
我不好意思一直看着他们,但不自觉地和他们靠得更近了一些,听到阿姨问叔叔:“包包拿给我背一哈嘛,火炮重,你累。”叔叔说:“我不累,你背起不好走,车子太多,我们慢慢走。”阿姨带着叔叔在车流里缓缓穿行。
他俩在一小丛蔷薇旁边停下来休息,我也跟着在他俩不远处停下来。
阿姨顺手牵起一朵蔷薇花,说:“老头儿,你喜欢的蔷薇花已经开了,好美啊!还有,勒个花是金黄色的,样子就和向日葵差不多,只不过黑小朵,有点儿陈艾味儿,你闻。”说着阿姨把手中的花束伸到大叔鼻子前面。
“嗯,鞥是。”叔叔说着又用手轻轻地抚摸着阿姨递给他的一朵蔷薇,说:“太美了!”
我心想:这个阿姨,你给他说颜色有啥用呢?他都看不到,你给他说向日葵,他又哪里知道是啥样子也。这个叔叔,你都看不见,你怎么知道啥叫美?
我偷看他们的时候,被阿姨发现了,她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也许是不喜欢被别人这么看,我只好对着她笑一下就自己先走了。
夹着蔷薇香气的山风,轻轻地飘来。是啊,蔷薇已经开了,对面堤坎上也垂下来一大片水红色的蔷薇花,生长在墓地里的蔷薇,静静地在风里盛开。
我往山上慢慢地走着,走着走着就发现:自己哪有资格去评判那个盲人叔叔看不到美?不懂得美?
我看到了那朵花,于是说它美。是啊,我常常只是用眼睛来识别事物。
而那个叔叔说那朵花美,是用心啊。
比起那些身体健全而无法感知美的人,那个叔叔的生命是多么丰盈而有趣味。
我下山的时候,遇到他俩手牵着手,还在慢慢地往上走,慢慢地享受属于他俩的阳光、夹着蔷薇香气的山风以及彼此手心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