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人生活在经济社会,为了生活离不开钱财,因此即使是君子,他也不能脱俗。
然而,君子与小人在喜爱钱财态度上是有本质区别的。那就是君子只要正道来的钱财,而不要不义之财,“不是他的财,不落他的袋。”
在对待钱财这个态度上,小人就不同了。小人为了钱财,则为非作歹,不择手段,只认钱不认人,什么样的钱财他都想据为己有。
由于君子与小人在对待钱财态度上的差别,钱财不仅是甄别一个人品行的试金石,而且也能辨别人与人之间情感的真伪。
近些年,我见识过数起亲戚骗亲戚、朋友害朋友的钱财纠纷案例,其中骗贷担保案最为典型。
本区朱坝镇有个开农家乐的老板,家住205国道边,早些年他在三河镇学了厨师,回来后用自家公路边的房舍开起了农家乐,赚了不少钱,一家人小日子过得很是红火。可是前些年他替好友贷款担保,结果那人骗贷后挥霍一空,他作为担保人因此被法院强制替这个人偿还,弄得他至今拖家带口过着苦日子,还常有债主上门讨债,让他一家人不得安宁。
说他人受小人之累,我也又何尝没受过小人之苦。从九七年起,我家开始做点小生意,就曾在生意场上见识过许多尔虞我诈和不守诚信之小人,尤其是2012年做郎酒经销生意以来,不守诚信的骗子见的更多,也有数十万货款打了水漂,其中曙光厂院内韩某、黄集街陶某、环城季某、三河张某等人骗钱骗物后还换了手机号离家不见,如此小人实乃可恶。
我不屑和鄙视这些骗钱骗物伤害他人的无耻小人,人为了生活喜爱钱财也许本身并不是什么坏事,但做人在获取钱财时应问心无愧,要不以伤害他人为前提,要靠自己的双手劳心劳力正正当当地去挣。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愿我们身边多君子,无小人,让这个社会风清气正,让我们大家共建繁荣和谐的太平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