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最后一晚是和马静还有安旭丽一个房间住。和马静聊了很多。聊我们村,我们学校,隔壁村,隔壁学校,马静听了哧溜哧溜直抽凉气。我说这都不算啥,也并不是特例,我们那也就是农村的一个缩影,认清现状,才能清醒前行。说着说着,不知道咋说到我上山捡柴火的事儿,没想到马静对这个事儿也感到很惊讶,我估计她觉得捡柴火是上个世纪才有的事儿,坐在北京的一个公寓里说捡柴火,这事儿听上去挺穿越的。我说,靠山吃山,这很正常,寒假回家我拾柴火的时候给你发张照片。
从空中俯瞰,我们村整体地形看起来就像一个大碗,当然我们这的村子都像一个碗,区别只在于这个碗大一些,还是小一些。碗底就是村庄。
从村庄出发,沿着山路往上爬,沿路都是密林。山路两边有很多的干杉叶,这是引火的好材料,一点着,就跟鞭炮似的,吧啦吧啦烧起来。
捡柴火的心情是很闲适的,因为除了柴火,还可以用煤气,用电,柴火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闲适才会让人感觉到山林的美好。好像也不过是前几年的功夫,人们走在这条山路上,还尽是沉重,惶恐,慌不择路。
夜幕下的山林,鬼魅魍魉,沿着这条路,悄无声息疾行个把小时,潜入到深山更深处伐木,等到他们肩上压着上百斤的木材,如影子般返回村庄,天方大亮。
偶尔的,去的人没能在黎明到来时回到村庄,当他被背着或被抬着再次出现时,多半是血肉模糊的模样——他可能是不慎摔到林中的哪个隐秘沟壑里去了,或者是被看林场的人抓住了。这就是曾经经常发生在这条路上的故事,发生在每一个村庄的许多山路上。一方木材三百元,这是为数不多的人们能够获得现金的途径,所以,不管发生了什么,黑夜中潜行的人,一年四季,未曾断绝。
命不值钱,钱才值钱。
连续数日,我拖着一个蛇皮袋,牵着虎子,和几个半大的小子,还有村里的嫂子,兴致勃勃地走在山路上。山中霍然出现的碧绿水库,清冽的溪水,怡然自得的鱼虾,山风吹过,飒飒的松涛,甚至每一棵小草,每一丝空气,每一缕阳光,我都很喜爱。这种毫无芥蒂的喜爱,是因为诸如捡柴火,浇菜,喂猪等等这样的农活,从未真正落在我的肩上,所以身体的轻松才会带来脑袋的轻灵,才会咂摸出山水的诗情画意;也因为我的亲人从这片深林中出来的时候,虽然看起来也很累,但都完整,没有血肉模糊过,所以我看它,才会像看我幼时的摇篮,脉脉温情。
我之所以成为我,是因为有太多的不幸——这是我曾经的想法,到了现在,我才发觉,是因为我有了太多的幸运,这些幸运是我的日常,所以我看不出它的特别之处。
我懂得了这些,我就懂了为什么会有人憎恨这里,一旦有机会,就迫不及待地要离开,而且最好是彻底的离开,带着绝不想再回头的决绝。
而有的人,一旦离开,就真的没有再回来,杳无音讯。
外面的世界,对于很多第一次离开山村的人,更像一个更为隐秘的险峻沟壑,掉进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走出乡村的人,除去这些消失了的,有的带着伤病和一些钱,回到了这里;还有一些人,短暂停留,再次离去,留下一些似是而非的财富故事,催化出一堆这个小山村绝对无法消化的欲望,成为下一批故事的开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