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上的少年

【一】

曾经,这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有人来找新闻素材,有人攀亲带故想在电视上露脸。

平日里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镜头里倒哭得情真意切。

可这种热度从不会长久。

要不了几天,这位见义勇为的少年英雄,就会被人遗忘。

热闹过后,新坟冷冰冰看着眼前这位不速之客。

它认得这少年。

从它被择址于此,到今天主人入住长眠。

这人时常偷偷跑来,每回都得等人都走了,才愿意现身。

可今天,他很奇怪。

到底是白事,表面功夫怎么也得做足,之前来的人都穿一身素色。

可这少年偏不,穿了件红色帽衫,还背了个乐器包,就这么嚣张地站在它面前,静静审视它身上的字。

李氏晨光之墓。

阳光斜斜从林间漏下,映在他脸上,模糊了神情。

半晌,少年取出背上的吉他,席地而坐。

试音时,细长的手微微颤抖,接连错了好几个音。

少年眼帘低垂,紧咬下唇,极力按捺着某种激烈的情绪。

等他调好音弦,山间再次迎来热闹。

不同于刚才的逢场作戏,这次热闹才是真正属于李晨光的。

不为少年英雄,不为别人的谈资,不为一个新闻。

仅仅是为李晨光而唱的歌。

Beyong的《真的爱你》。

如果李晨光真的能听见,就会知道好友的深意。

这歌是他们刚学吉他时,吉他老师教的,同时也见证了他们友谊的风风雨雨。

都说年少时的友情最难能可贵,倒不是因为不世俗,更多是因为在最适合做梦的年纪,刚好有一起做梦的同伴。

可他们还是分道扬镳了。

因为一个女生。

俗套的三角恋,总喜欢发生在荷尔蒙集中爆发的青春期。

李晨光一直苦苦追求的女神,却被高冷的好友陈旭吸引……

感情的事,说不清谁对谁错。

只是两个好朋友,从此渐行渐远,再到形同陌路,却是既定事实。

李晨光躲着他,陈旭也不是主动的人。

一来二去,当年的事大家就算早已释怀,但却没有机会和解。

他们之间,像他在唱的这首歌,因为哽咽,断不成音。

他很后悔,为什么要抱着所谓的骄傲,错过了原本可以做一辈子好兄弟的人。

或者,就算两人一直形同陌路,也好过天人两隔。

这最后一程,也只能送到这儿了。

一曲歌罢,陈旭起身,又望着墓碑看了很久,嘴唇微张,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临走时,坟前多了听可乐。

【二】

头几年陈旭还常来看李晨光。

有时带吉他有时不带,不带的时候就闲聊。

陈旭不是个话多的人,讲不上几句就无话可说,索性坐在旁边晒太阳发呆,

往往一待就是大半天。

高考结束后,他被帝都某音乐学院录取,只身赴京。

从那以后,很多年没回来过。

大学毕业后,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北漂。

没有固定工作,没有星探发掘,选秀节目混得门儿清,最后还是连饭都吃不上。

再后来,学人家去什么西藏洗涤心灵,到了那里,高原反应差点让他歇菜。

回来后,听家里人安排,到国企做起了文职。

日子有一搭没一搭的过。

等年纪老大不小,也没那心思再追逐什么梦想。

相亲认识了个小学老师,人安静温柔,对方也觉得他人还行,事儿也就这么成了。

再后来为了女儿的奶粉钱和媳妇的口红钱,逼得下海做生意。

曾经的俊朗少年,在数不清的酒局里,慢慢发福,成了当初自己最瞧不上的油腻中年男人。

出门被人前拥后簇,人见了都恭恭敬敬叫声“陈总”,至于背地里怎么乱嚼舌根,他已经没那份闲心生那份闲气了。

他还有老婆女儿,以及一大家子员工要养。

一天中最自由的时光,大概是司机把他送到家楼下,坐在主驾驶室抽一根烟。

电台里原本放的财经频道被调到音乐频道。

车窗外灯光明亮。

里里外外还是那么热闹,可他还能借这根烟逃避现实,假装自己内心宁静。

可家,到底还是要回的。

过年回家时,女儿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了自己曾经的吉他,撒泼打滚求他教。

这么些年,吉他还没坏。

陈旭明白这多亏了母亲平日的打理。

调好音,问女儿想听什么,一连好几首都是他不知道的新歌,最后女儿缴械投降,让他自己选。

低头想了想,手上就弹出了《真的爱你》,刚起头开了嗓,才惊觉嗓子早就被抽烟喝酒折腾坏了,在女儿的错愕中,推说临时有事,改天再教。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

妻本就浅眠,被翻床的动静吵醒,知道他肯定又失眠了,轻身起床,不一会儿端来热水,在床头柜里翻出药,照顾着他服下,轻拍他的肩膀,哄他睡觉。

他只能假装被哄睡,听到妻安然睡着的气息,悄悄睁眼。

这一晚,他想起了往昔。

年少时的意气风发、骄傲倔强,那些棱棱角角早被岁月打磨得光滑照人。

最讨厌应酬逢场作戏的他,如今为了肩上的担子,左右逢源。

曾经他以为自己的人生轨迹,一定是义无反顾追求音乐梦想,踏凌霄、披荆斩棘,绝不会放弃。

后来,说放也就放了。

什么狗屁梦想,哪抵上妻女无忧、房车三二。

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从选择成家的那刻,必须面对的事实。

【三】

第二天起来,告诉妻女要去拜访一位故人,在家门外的小卖部买了听可乐,独自去了李晨光的墓。

人的忘性是很大的。

原本以为重要的东西,时间久了,也就不再那么重要。

更何况那位少年英雄,不过是一个新闻、一段谈资。

被人遗忘,是每个逝去在时间长河中的人,早已安排好的终途。

生命消逝,不过是肉身陨灭。

可被人遗忘,你连在这世界上存在的证据都不复存在了。

这时,你才真的永永远远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因为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来到这里看到染了岁月的墓碑依旧完好,周边还长了圈白色野花时,他整个人像挨了一闷棍,呆楞楞站在原地,不敢向前。

还有人记得李晨光。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坐在坟前,弹着吉他轻哼着什么。

他细细听去,隐隐觉得有几分熟悉,忍不住从阴影中走出,想听得仔细些。

年轻女人听到动静,停下来转头看向他,笑着问:"你是来看大哥哥的?"

他点头,反问她是谁。

"要不是大哥哥救了我,我都不知道会被拐卖到什么地方了。"

是了,李晨光这个少年英雄,当年偶然撞见人贩子拐卖小学生,一腔热血冲了上去,再也没能醒来。

"你经常来看他?"

十来年过去了,这坟前干净整洁,显然被人精心照料着。

年轻女人点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如果你和大哥哥是朋友的话,认不认识一个叫陈旭的人?"

"陈旭?"

"对。"

"找他做什么?"

"嗯,就想说声谢谢。"

原来,当天偷偷跑来的不止陈旭。

小姑娘来迟了些,见还有人,就躲在一旁不敢出去。

她看着那红衣哥哥弹着吉他,哽咽着唱了一首听不懂的歌,好听极了。

她觉得红衣哥哥和她一样, 给大哥哥送行,下意识觉得这首歌大哥哥一定会喜欢。

后来找了很久,才知道红衣哥哥叫陈旭,也知道那首歌对大哥哥很重要。

再后来,她也学起吉他,大学报了音乐系,毕业后回到家乡,就在这附近的中学当起音乐老师,时不时就会过来。

那姑娘眼睛生得好看,清澈如水,未染尘世污秽。

李晨光该很欣慰吧。

山里正是初春时候,阳光并不热烈,姑娘的音乐停了,就只剩风吹树林沙沙作响。

眼前一幅幅画面飞快浮现。

有个少年的身影始终存在。

可是渐渐的,少年的面容已经模糊。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快要秃顶的中年男人,苦笑着望向他,又看看旁边的姑娘。

他沉默片刻,给了姑娘一个回答。

“不认识。”

之后请姑娘暂时离开,他有些话想单独告诉李晨光。

姑娘眸中的星光一暗,应声离开。

【四】

墓碑前多了听打开的可乐。

尽管商海沉浮多年,他早练就一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口才,可面对昔日好友,依旧半天憋不出一个字。

不着急。

其他事都安排好了。

今天就是专程来看个老朋友。

千言万语,一时间确实不知道从哪里起头。

酝酿许久,他才喑哑着开口。

“这些年……都挺好的。”

记忆的闸口一开,大大小小的故事自然而然自己会跑出来。

“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一个大男人,偏偏喜欢红色的东西,整得跟圣诞老人似的,到底哪儿好看了?怪不得那女生不喜欢你。”

“你说你,当年为了那女生,偷换我作业、破坏我演出设备……做了那么多,最后人家还不是跟土大款跑了。”

“当年的事,我是真憋屈。明明是你不对,结果你倒有理,说绝交就绝交,都没问我同意了吗?凭什么?老子同意了吗,你就躲着我?”

“老子考上音乐学院,你有这机会吗?”

“帝都没那么好,就是地方大点,人多点,机会多没机会的人更多。”

“老子开公司了,当老总了,你可以抱老子大腿了。”

“我闺女儿,还好不像我,随她妈,漂漂亮亮温温柔柔,就是爱粘人。”

……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像是闲聊没有主题。

本以为能待很久,可工作手机再三响起,犹豫的念头只闪过一秒,随后赶紧接电话。

是了,他再也不是自在如风的少年。

不过是画地为牢,活在精致牢笼里的尊贵囚犯。

离开时,面对墓碑,他深吸一口气,想说点什么告别。

最后,摇摇头笑了起来。

一如当时给李晨光送行那天。

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去。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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