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关于罪”,一般而言,这种文章都会让觉得是篇内容晦涩的议论文,起码是议论文。起初我开始构想的时候,也是想先解释“罪”这个字的来源及意思,奈何胸中墨水不足,想了半天查了半天也没有一点文章的样子出来,最后还是决定放弃议论文这种文体,仅仅论述自己青春犯下的错误,就是青春的“罪”,可能写的不会很多。
罪的定义比较复杂,跟一位朋友聊过之后,大概可以指因有意或无意而最终对己对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的一种行为(此处感谢这位朋友“江心秋月”),那么尽管不能否认存在,但是青春的“罪”能称之为真的“罪”的应该是少之又少。至于对我的青春而言,与其说是一种“罪”,不如说是无法挽回的错误。比如某次跟父母的争吵,使父母伤心,再比如某次因为多疑而造成对前女友的伤害,或者更比如虽然知道需要帮助别人,但因为害怕周围人的眼光而选择无视的愧疚。这些种种,有既已经造成了伤害,也有我不知道是否已经产生了伤害。
天主教教义里面有一种“七罪宗”的说法(插一句,七宗罪是个错误的说法),即七种罪的来源。虽然天主教对“七罪宗”的分类各有不同,但是我比较喜欢一种分类,即分为傲慢、愤怒、嫉妒、怠惰、色欲、暴食、贪婪。如果这么说来的话,那么除了色欲和暴食,敢情我其他五种都具备了,有因傲慢而轻视某人某事,有因一时的愤怒而吼过别人,有因嫉妒而忘记了寻找自身的不足,有因怠惰而浪费人生的时光,有因贪婪而最终得到的又丧失殆尽,万幸的是按照不可逆的伤害来说,起码还算不上是真罪,更多的是把自己推向了平庸的境地。孔子曰“一日三省吾身”,每每犯过以上五种罪之后,最后往往反省的更加沉重。
另外可以在这里说明的这篇文章是在隔了几天之后再写的,虽然知道不好写,但是其实是因为想偷懒一下,刚才差点又分心而做了别的事情,导致又放弃继续暴晒自己的灵魂了。对于这个“青春的罪”的话题,大概有人会不喜欢,毕竟这个词不应该用在描述青春的故事里,毕竟青春是美好的,是会犯错的,犯了错只要不是违法犯罪就可以得到原谅。其实我想说的是青春的错可以得到原谅,但是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是否能得到救赎还有待讨论。我们不能拿青春是无知愚昧的这种借口来搪塞一切,掩盖自己犯下过的错误,毕竟即使是“神们自己,面对愚昧也会缄口不言”(阿西莫夫《神们自己》语)。
人生不能重来,青春岁月更是如此,我的青春直到现在虽然还未结束,不过也因此犯过一些错误。做事考虑不周,行为冲动莽撞,偶尔还会肾上腺素提升,发脾气闹别扭,明知某事需要做但是犯懒不做,明知某种行为需要改变却心有不甘死性不改,还有做事三分钟热度这种破毛病,明明是个凡夫俗子却整天想着改变世界,也许就这些也许还有更多自己暂时没想起来,总之自己目前还过得挺糊涂的,如果有一种罪的类别是“糊涂”,那么我想我现在正在犯“罪”吧!(这篇写的真简单,原因更简单,写不下去了,sorry,bye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