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李蒙说咱们11月11号去领证吧,11年11月11日11点11分,百年难遇,光棍都是相跟着的,所以注定成双成对,百年好合。顺着这么洋气的日子,我回家拿上户口本,就和他去了民政局。连爸妈那里都是先斩后奏,年轻真的是最好的资本,人生大事都是单纯的顺心而为,不会瞻前顾后。
这天真的是好日子,以至于后来的每一年淘宝和商家大放血都选在了这一天,也注定我们的日子越过越好。李蒙用他的脚步影响了我的脚步,我们在婚后的小摩擦,到今天的抗战胜利,彼此从了解到理解,从认定到包容,在时间的打磨中,越来越契合;1+1等于3的日子里,我们化为阳光雨露,用心栽培幼苗破土发芽,这个过程不仅美好,将身体里所有爱的分子全部激发,瞬间就应了那句养儿才知父母恩。
八年了,我们从二十几岁迈进了三十岁的门,有些二十几岁执着的东西,已然放下。我特别感谢李蒙同学的悉心呵护,在我困惑的时候,他的一句话就像一束光,照亮我的内心,让它温暖而不失依靠。他会矫情的说:生活需要仪式感。然后礼物就出现了,不论价值,有心正好。
日子过着过着就成了习惯的奴隶,婚后的第一年我为他洗手调羹,他会陪伴,眼神里的知足元气满满;他为我洗衣擦地,我会切好水果,殷勤送上。在那些日子里,彼此清楚的把对方做的事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时间久了,当你去做些事的时候,成了应该,不去做时,对方会满身戾气的说你,不见了当初的影子。有天我问李蒙,是什么让我们失去了激情,他说是习惯。习惯到把彼此当成了自己的一只手,不去感谢,不去珍视,而是不断的去要求这只手,熟练得按自己的心意做好每一件事。多少人的婚姻,在亦步亦趋中,失去了当初的模样,谁每天会感谢自己的手,为他做了什么呢?他说着用手轻轻的捋了捋我的头发,牵起我的手继续向下个路口走去。
婚姻真的不像婚礼的仪式一样,装点的再浪漫,还得走下台去。在柴米油盐的日子里,两个人需要一起调节步调,不能贪恋习惯,而忘记最初的模样。